文獻處理實驗室 專案計畫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 1997年6月20日

第二章 資訊、資訊科技及其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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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清俊

本章先介紹資訊相關的定義和性質。所用的方法是從資訊產生的原點:致知的行為(認知)、溝通(傳播)、及表現(美學)的原始界定出發,針對資訊的內涵(content)、動作、所用的工具與技術、所用的物質等相關的重要因素,來界定資訊的界說,並依此導出數位資訊的基本性質。

其次,將從資訊科學的角度,綜覽目前資訊科技的應用現況。批判學者對資訊社會有句銘言:『不徹底了解知識、資訊和權力三者之間的關係,就不可能真正了解資訊時代的種種問題,從而無法做政策和策略的規劃』。這句話是,值得三思體會的。可是,本章只談知識(所知)和資訊的關係,不談權力。所以此處所談者是根據資訊科技的基本性質來看它能做些什麼(能為)。而不談資訊科技應做些什麼(應為),亦不談資訊科技已做了些什麼(所為)。「應為」是要經過價值選擇的,「所為」是要靠調查去了解的,這兩部分都是資訊科技的現實應用部分,也都是和人文、社會互動所產生的具體結果。這些將在以下諸章中一一討論。

討論「能為」,雖以突顯物質對文明的影響為主要目的,但這並不是推崇唯物論,或傾向宿命論的看法。討論「能為」的態度是理性的、科學的,它只討論問題的本質。換言之,它只是討論問題時其中的一個環節,若沒討論「應為」、了解「所為」的相互配合,那麼討論就不算完整,結果就會偏頗、支離。是故,『資訊科技的應用』,或『如何善用資訊科技』,正是人文、社會與資訊科技的平衡所在,實不宜只從科技或經濟的角度來做片面決定。這是本章主要的立場和精神。

當然,討論「能為」也不是沒有預設的立場。本章的預設立場只有簡單一個,那就是資訊科技濟世的最終目的增進人類的福祉(生活的品質)。此話說來,似乎不食人間煙火。(但是您沒聽說過:『科技人員是無藥可救的樂觀主義者!』這句話嗎?)因為是基於創造人類福祉的立場考量,所以談的都是好事、都是理想,也常被人文、社會學者譏為沒有深度、不夠水準。這些評語並沒有錯,但也該明白:正因為科技學者的意見不涉及「權力」、「人性」、和社會現實,它才可以『純純的』讓任何立場的討論所採用。不只可以讓本研究以下各章採用,也可以為今後其他的研究和應用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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