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處理實驗室 專案計畫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 1997年6月20日

第二章 資訊、資訊科技及其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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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國內資訊科技應用的一些檢討與建言

台灣已是資訊產業貿易輸出大國了,這足以使一些人沾沾自喜,可是小老百姓卻受惠有限,因為:要資料沒好資料、要好的軟體也沒有。譬如:開車時找不到一張正確詳實的地圖。目前在工作和日常生中找不到資料還是常有的事,這情形和二、三十年前沒什麼不同。由於資料不夠完善,連帶著也會影響軟體的品質。例如:漢字發音的資料不夠詳實完整,連帶使各家廠牌的注音輸入法都不完全相同,且無法處理破音字。又如:漢字的蒐集和使用頻度統計不夠好,經歷了十八年,中文碼還面臨嚴重的缺字問題,也無法處理異體字問題。進一步說,在英語文書處理中到處可用的字詞統計、字碼轉換、排序、比對、蒐尋等軟體,在中文系統中都沒有(即使有也不好使用)。一葉知秋,基本的中文處理品質如此,其他的應用能好到那裡去?應用面做不好,軟體工業能怎麼發展呢?資訊科技濟世的威力發揮了嗎?

資訊產業輸出額增加了,並不等於『資訊大國』。這觀念我們用以下的例子來說明。自從精緻農業、化肥、殺蟲劑、機器耕作使用以來,農業的單位面積產量大增。於是,有人繪出農業單位產量的歷史圖表,並以此來比較各國農業『進步』的情形。這是許多人都知道的信息,還有許多其他類似這樣的表達方式的案例多得不勝枚舉。眾人見多了,也就不暇細思。然而,農業上的單位面績的產量真正能表示農業的進步嗎?

仔細分析起來,用化肥、機械之後的農業,它的社會依存關係改變了。原來的農業是不仰賴化學能源、金屬資源的,萬一石油能源有重大危機,農業將首當其衝,這是以前農業不需擔心的。再說,化肥和殺劑製造各種污染和環境、生態問題﹔從原料開採、產製、運銷,到應用、消費莫不如此。如果我們繪出單位面積的能源消耗、污染、對臭氧層的破壞程度、對人體傷害的程度、對生態保育的傷害……等,比起起以往的農業如何?這算是『進步』嗎?

這個例子說明了『進步』的迷思、神話,也說明了由單位面積產量推論農業進步的不當。換言之,社會現象的改變或進步是非常複雜的『多元』問題,試圖以『一元』的指標(單位面積的產量)推論為多元的情境,本身就非常容易犯下錯誤。

回頭再看看資訊產值與資訊大國的情形,它與上例如出一轍﹔不止推論不當,且錯把『指標』作『目標』。在本節中,我們將列出一些國內資訊應用的缺失,看完這些,再想想看,我們是『資訊大國』嗎?再想想,我們該怎麼做。

資訊產業的發展,究竟目標該定在那裡

目前政府的政策是把資訊產業視同為一般的物質製造產業來看待。從獎勵條例的方式,重視外銷業績等等都可以說明此一心態。然而,從本文第一、二章來看,這心態實在是由於不明白資訊和知識的性質,不了解資訊經濟的意義和影響,而沿襲了既有的產製經驗而來的。拫據資訊經濟的看法,發展資訊科技應該以提昇全國各行各業的能力、生產力、和品質為優先,而不該只把目標放在賺幾個錢上面。科技建設的終極目的,不外乎追求國民的福祉。因此,如何利用資訊科技來改善目前的生活品質是應該受到重視的,這也許比外銷資訊產品更為重要。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美國對資訊科技的管制是極嚴格的,目地在防止外國利用資訊科技對美國的利益產生威脅。這不也明白的說﹕資訊科技在國內的應用遠重於外銷賺錢嗎?

對資訊和資訊科技的性質了解不夠﹔對資訊科技和人文社會互動的關係漠視。

讓我們用軟體工業和資訊應用十幾年來始終萎蘼不振的例子來說明這種情境。軟體工業和資訊科技的應用都是知識工程的建設,是有別於物質建設的。

有些軟體,如電玩,似乎是不要什麼『知識』的。十幾年前查禁電玩時(使許多業者改行走Apple II)仍有上百的業者憑抄電玩的經驗,想走設計電玩外銷電玩的路。可是不到五年,紛紛改行,直到現在,雖有少數電玩業者,但其業務性質還是在『模仿』國外電玩,並沒有做出一番大事業來。

我們中國人一向自以為有創意、很聰明、又靈巧活潑,這些特質似乎是極適合發展軟體的,但是,為什麼連這種不需要什麼「學問」的電玩業(在電腦技術方面,台商又是可以充份掌握的),卻一直無法和日美一爭長短呢?

檢討起來,問題在文化面。首先,中國人有創意、很聰明、又刻苦耐勞、靈巧是不錯的,但是也有許多不利於軟體發展的缺點,諸如:不合作、溝通技巧不良(也導致無法水乳交流地合作)、粗心大意、不重品質、只顧自己不顧別人(做不好使用者介面)等等,這都是致命傷。溝通技巧不良和語文程度的低落是有絕對關聯的,語文程度不好不止嚴重影響產製研發團隊的成效,也使得一本像樣子的使用說明書也寫不出來,怎麼能發展這種產業呢?十幾年來從來沒有正視過溝通技巧的教育,自食惡果尚不自知。

對資料、資訊、知識的重視和尊重不足

自從網際網路發燒以來,各單位競相設立網站,可是,這些網站的內容如何呢?網路族要看的,絕大多數都不是這些膚淺的文宣資料。再說,國內有那些真正好又易上手的資料庫?有那些單位的檔案是整理得夠水準的?一個檔案法滯留在立法院多年,如果連最基本旳檔案都不能腳踏實地的整理好,那真正要用的正確資訊在那裡?國人對資料的態度是不夠重視、愛護的。換言之,對知識、專業也不夠尊重。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中研院的古籍資料、華康的漢字軟體等之所以能外銷,靠的是我們語文的基本資料和固有知識。語文基本資料的整理不僅可以提升軟體的品質,促使許多應用的開發,更可以提供良好的測試數據(如:語音系統、輸入系統等之比較)。可惜這些基本資料整理(包括應用的工具開發),卻得不到出錢單位的支持,原因是這些工作不太可能發表學術論文。這種偏見認定,是不是文化的問題呢?

再者,以上面所說的電玩為例,電玩真的那麼沒有學問嗎?其實完全不然,設計一個好的電玩一定涉及認知、心理、傳播、藝術、人機工學(ergonomics)、甚至於文學、歷史等等。只是,若對知識不了解,不懂尊重其他行業的專長而相輔相成地合作,要在知識產業中一爭長短是極不容易的。

資訊的產權不清

有許多資訊的所有權有待釐清。這可分兩方面來看。對個人而言,如病歷、醫療檢驗的結果、甚至照相的負片等這類資訊,究竟是誰擁有所有權呢?這樣的資訊是自己付費產生的,又和自己的隱私密切相關,而且還會再用得到,為什麼竟不能擁有?甚至連使用權也被剝奪﹗這未免太離譜了吧,可是,卻真的有這種事情。資訊的所有權非常重要,若不釐清,怎麼能夠建立合理的資訊應用環境呢?怎麼能導正不良的使用資訊行為呢?

其次,對公家而言,將許多資訊據為己有,進而以此圖利,也是時有所見。公家機構若保管一些器物和資訊,應該是受國民所託,依法保管運用,而不是將這些器物和資訊據為己有(若既有法令不足以遵循,則應積極修法以盡其宜。)。再說,所有公家開支,都是納稅人的錢,所以公家機構所開發的資訊產品,如資料庫、研究成果、書籍等,都應以公益為先。然而,咱們卻是『幹一行,吃一行』。例如,有些公立單位製作了些資料庫,卻高價招募會員,非會員是不能取得使用權的,以致使受政府委託的研究計畫也無法使用,這不是荒唐嗎?若能在法律上釐清公家機構資訊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對於促進資訊的有效利用(如:協助軟體業者發展)應是有極大幫助的。

對生活品質的關切不夠

資訊科技改變了溝通和資料擷取與處理的速度,這對效率、利益而言是極好的。可是,這也使得生活和工作的步調加快、步調加速了,難免會緊張使壓力增大,這對生活品質來說卻是負面的。我們如何調適這步調的改變呢?看來只能求助於我們的文化了。

再說,我們既有的知識傳播系統,雖然遠不如網際網路上的數位資訊便捷,然而,它卻有相當良好的存精去蕪的篩選過程。換句話說,不良的資訊(知識)在傳播過程中會受到節制的。現在,網際網路一股腦兒把什麼資訊都端上了臺面,使用者會怎麼選擇呢?如果是青少年,他們會怎麼選?他們有能力作好的選擇嗎?看不良(或程度不適合)的資訊,就像是交上壞朋友,如果青少年認知起了偏差,後果之嚴重不問可知。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如何因應呢?誰能告訴我們該如何做?

電視、有線電視、電玩已經剝奪了許多家人團聚和青少年家庭教育、培養親情的機會,再加上一個網際網路,情何以堪?網路進入家庭,會不會改變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呢?也許子女和陌生人的溝通機會還比和父母的多呢!家裡的人際關係改變了,會不會改變家庭在社會中的角色呢?家庭若變質了,社會又將如何?是禍?是福?我們能不未雨綢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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