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處理實驗室 專案計畫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 1997年6月20日

第三章 資訊科技與人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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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資訊科技對總體社會的影響

資訊科技的發展表現在社會學的意涵,首先主要是有關社會階級如何認定的問題,而對於這個問題一般有三種不同的看法:

其一是階級消亡論——這種看法主要認為人類主要不是通過社會個革命而是以技術革命作為中介,才能達到社會主義所期待的無階級社會。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在企業內部的不同部門都能形成自我滿足的,資訊選擇和判斷的單位,決策層主要是對他們意見的組合,不再能扮演高高在上的支配角色;亦即,在公司企業內部,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其內部原先等級森嚴的「管理/被管理」,「支配/被支配」的區隔將會逐漸消除;公司企業將不斷朝去極權化的方向發展,改變由上至下的決策模式;而這種現象也會在社會其他領域表現出來,打破原先以財產權利益導向甚或血統,種族為判準的人群區隔,而整個社會在舊有的人群區隔網絡被打破後,也將不斷朝去極權化的方向發展,人們因為各自以資訊科技作為載體,而且有反被支配或牽制能力,這將為整個社會從「牽制/被牽制」與「支配/被支配」關係解放出來。

其二是階級強化論——資訊社會雖然是工業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基本上並沒有改變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以財產和資本作為判準的階級區隔並無改變。而且,更值得注意的是,資本力量更進一步突破國界,以全球作為牽制對象;階級區隔成為以全球為單位,朝更加單一化和同質化的方向發展。亦即,由於資訊科技的發展,使得資本跨越國界更為方便,全球性的資本牽制與被牽制現象更為明顯的表現出來,而全球性的人群通過「資訊-資本」各種二位一體的判準更加容易而且單一化的被區隔開來。

其三是階級再造論——這種觀點主要強調,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傳統的工業,商業,農業和服務業的經濟區隔已經不合時宜,資訊業或部門已成為新的經濟領域,甚至所有的經濟領域都已經被納入資訊業或領域的制約下,都可以被視為資訊業的附屬部分。而且,以擁有資訊科技和能力的階層儼然已經成為社會的主要人群,他們在管理上以及權力行使上雖然都已經擁有比其他人群更明顯的優位;此外,資訊科技使社會生產力的傳統內涵發生變化,資訊成為生產力的主要內容,傳統的特性是馬克思奠立在財產權和資本權基礎上所形成的階級理論或經濟價值理論都必須重建。

傳統的政治學,社會學甚至是經濟學,對於社會人群的區隔方式主要有兩種,其一是從種族,血統甚或是財產為判準的水平式區隔;其二是從利益導向,把人群區隔成不同的利益團體的垂直式區隔。而在資訊社會中,人們同時遭到水平式和垂直式的區隔,在一方面,人們通過其所具有資訊科技的能力和條件被作了水平式的區隔;然後在另一方面則通過人們對於面對資訊科技的利益考量而被作了垂直式的區隔;因此,人在資訊社會中,通過這雙重區隔而呈現細胞式的社會區隔現象。人要改變其被區隔界定的社會位置,必須突破水平和垂直雙重的界限,這將使社會上下或水平的流動性區緩甚至逐漸變得更為困難。此外,隨著細胞式的社會區隔的發展,也就是人的單子化的表現,人從社會溝通系統中被區隔開來,社會溝通系統趨於細胞化,單子化以致於被僵化,而隨著社會溝通的破碎,人的社會性會被取消,人的社會存在屬性萎縮,建立在社會溝通系統中的市民社會(civil society)也會因此而趨於萎縮或甚至消失,這對於民主政治的發展可能將造成不利的負面影響;而且隨著以交互主體性為基礎的社會溝通系統的萎縮或消失,人的自由或主體性也將不保。

很明顯的,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人的勞動被要求按照技術規則運作更加的成為理所當然的矛盾。近代以來,隨著科技的發展,人的工具和技術理性逐步抬頭和擴張,人的勞動被化約成技術和策略行動,人的勞動被要求客觀化,這等於是人先將自己物化而去合乎所謂客觀,有計畫的合理規則,人的主體能動性的被壓制也就成為自然的結果,人否定了自己,把自己物化,變成像機器般或技術規則以及目標策略制約下的客體,人活在一種被計畫的生命量化狀態中。而在資訊社會中,人被要求成為資訊的化身,人的物化將有增無減,人成為資訊的載體而被客體化在資訊流轉過程中,一種被計畫的生命量化趨勢將更明顯持續發展下去。

而隨著這種形勢而變的是人的生活世界的去政治化。隨著工具和策略理性的高漲,導致在交互主體性基礎上的政治辯論被取消,辯論首先被要求要符合技術規則,這樣一來變成誰被認為越符合技術規則就越擁有發言權或具有正當性,而這好比就是誰越客體化和物化,才越有發言資格。至於許多正義和道德的訴求從此因為不能被轉化為技術性的問題或被認為無法符合技術規則,而無法進入政治領域;這樣一來,甚至政治就已經從人的現實生活中被抽離開來,人生活在不許有政治和政治辯論以及技術主宰一切的物化世界中。而在資訊社會中,政治辯論被要求必須符合資訊充分的原則,參與者首先必須被要求成為資訊的化身,如果不具有這種條件就會被認為不具有參與政治和辯論的資格;政治被資訊化的結果,價值理性的向度更加被認為是多餘的,而正義和道德的訴求如果不符合資訊技術規則也會被認為是抽象和多餘的;於是,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隨著生活世界的去政治化,事實上趨於萎縮或被取消,而這種現象與前述的人的單子化和細胞化發展是相結合的,人的社會性生活型態轉變成抽象的生活型態。

在西方古典自由主義的傳統中,市民社會(Civil Society)與國家是被等同起來的,如洛克與休模即把市民社會等同於國家,把市民社會當成國家的一個環節。但是到了黑格爾的手中,才比較清楚地區分市民社會與國家的範疇。就黑格爾看來,市民社會所代表的是體現個體性與個體利益的領域,同時市民社會也是個體學習團體行動的價值以及學習相互依賴必要性,進而參與國家機器的政治作為的一個領域。

換言之,市民社會一方面是作為私人領域及需求領域而存在;但是它又作為市民與國家之間溝通的中介橋樑。黑格爾認為,國家是作為公領域而存在的,是作為人們追求普遍利益、民族國家利益的領域,它是通過一個集中的政府機構及超越階級的公共權威來加以運作的。

西方學界將國家與市民社會的範疇區隔開來的作法,具有三種主要用意:

第一、作為分析描述的用途

此用途是作為對某種制度或社會體系的起源、過程、互動的描述。將國家與市民社會區隔開來,基本上作為是一種理想型的分析模式,用以描述社會體系之社會、政治等面向的發展過程,並為此一過程提供詮釋分析的架構。因此將市民社會與國家的區隔,視為分析描述政治社會現象的工具,往往要配合著一些實證性的證據。

第二、具有明顯的政治策略意涵

即把國家與市民社會的區隔,視為是一種策略性的輔助手段,服從於某種政治目標。例如,社會中的反抗力量可以刻意地被宣傳是社會的代言人,然後把所代表的這一股力量稱為市民社會;然後再把統治階級視為掌握國家機器的力量,最後把雙方區隔開來,並通過這種區隔批判統治階級的不是。市民社會與國家的區隔是可以作為政治策略選擇的一環,然而不只是社會反抗力量可以運用它,掌握黨國機器的統治階級也可以運用它。

第三、作為一種規範的意義

有一些人將國家與市民社會區隔,是具有政治多元主義意義。一方面不希望取消國家的存在,但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國家機器的力量過度擴展。這種認知具有規範性的意義,體現對政治多元主義的期望。

通常把市民社會與國家兩個範疇分開,都脫離不了以上三種用意。

有不少人認為,資訊科技革命以及資訊溝通過程的全球化將使極權式的國家控制或壓制不再成為可能,而中歐和東歐的民主化變遷可以佐證。但是也有人認為,隨著資訊和傳播技術的發展,市民社會「分殊化」(differentiation)特性遭到嚴重挑戰,因為國家可以更有效的控制和介入。換句話說,關於資訊和傳播技術的發展與「國家/社會」關係的看法,主要有兩種看法。其一是認為可以強化個人主義和分殊化,這些原本就被認為屬於市民社會的特性,這將使市民社會能夠湧現或獲得更大的活力。其二是認為反而會使國家強化介入包括經濟在內的許多領域的能力,國家活動的範疇不只侷限於「政治─行政」系統,而是介入或捲入許多傳統上被認為應該屬於市民社會的領域。經濟也不再被認為是國家與社會之間的明顯界限,因為國家成為資訊技術和知識的生產者、消費者,這樣一來國家簡直成為資訊部門的一個環節,而很多資訊工作者也被國家所聘用或雇用。而且國家通過支持鼓勵私人資本輸入公家的公司,使公家和私人財產互相滲透,形成相互依賴和重疊的現象,積極的去規約操控經濟環節。市民社會的私有性遭到嚴重的侵蝕,私有經濟和公共實體之間不再有明顯界限,而國家與市民社會的區隔也因此遭到侵蝕,國家接收了許多傳統上被認為屬於個人、社群和社團的功能,更有甚者,由於資訊和傳播技術的發展,國家不只能更有效的行使行政權力,而且能更有效的介入個人的政治和社會自由,國家變得更專業有效率,個人的自由就會受到威脅。如此一來,傳統對於國家和市民社會關係的看法應該重新加以檢討。

上述這些爭論各自都能給人某些啟發。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從浮面的角度看,隨著資訊和傳播技術的發展,人似乎可以更有能力參與公共事務。但事實上,不管在經濟領域或國家機器中,決策制定卻呈現更集中化的現象,其結果就是,決策的去政治化(depoliticized),從政治監督、討論和控制過程中被抽離出來交給號稱或被認為擁有資訊和傳播能力和條件的精英和專家,而民眾被認為是沒有能力去參與決策的,因此而被迫遠離政治過程,只能投入消費的行為中。這是市民社會遭到侵蝕的最明顯的表現。而這也可以被視為是公共領域的再封建化(refeudalization),去理性化(derationalized)和商品化(com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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