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科技與人生價值的省思研討會

『人文社會與資訊科技』專題研討引言

 

資訊時代的一些省思

謝清俊

中央研究院 資訊科學研究所 研究員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十七日

楔子

在過去十幾年中,各式各樣的資訊科技新產品已經使我們的工作、生活起居發生了變化,社會也隨之逐漸轉型。自從個人電腦、網際網路、衛星及個人通訊系統等迅速普及以來,資訊科技對於我們人文、社會的影響更加快速、更加深、加劇;這情形是許多人都親身感受到的。廿多年前,為了發展經濟,政府推動了一系列的自動化、電腦化、資訊化的政策,使得大多數民眾都知道資訊科技的優點和重要。各種媒體的報導和廣告,更對資訊科技寵愛非凡,似乎資訊科技真成了靈丹妙藥,有百利而無一害;於是有些樂觀進取的人們不暇細思,沈緬於資訊科技的炫耀光彩,似乎只要好好發展資訊科技,前途便是一片光明。但是,事情真的是這樣的嗎?

事實上,資訊科技固然帶來不少的方便和好處,可是,隨之而來的問題,卻也層出不窮;只是它們散於各處,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罷了,諸如:花樣百出的電腦犯罪(computer crime)、防不勝防的電腦病毒、無聊之極的網路駭客、種種誘人沈溺的不良電玩、以及利用資訊科技助長的暴力、色情等等情事;凡此敗壞既有成就、破壞原有安定和秩序的種種事端實不勝枚舉。其實,問題還不只於此,自從電腦應用以來,便產生了不少社會問題,較為人知者如:工作改變帶來的工作適應、轉業和失業問題;電腦及資訊素養教育的問題、在職教育問題;組織結構改變的問題;資料、知識和智慧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問題;侵犯隱私和侵犯人權的問題;資訊倫理問題,資訊氾濫問題……類似這些的社會問題也是一個接著一個,似乎沒完沒了。

綜觀這些問題,顯而易見,都不是純粹的科技問題,而是應用資訊科技於社會時,與人文和社會現況互動所產生的結果。換言之,是應用資訊科技時的眼光、價值取向、態度、方法以及規劃、創意等等發生問題。如果不明白資訊和資訊科技的本質,不了解它可能對人文、社會帶來的改變和衝擊,那麼資訊科技將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其理甚明。有鑑於此,歐美日等國對於資訊科技對人文、社會的影響的研究一向甚為重視。以美國為例,1960年代就開始有資訊對產業和經濟影響的研究,於1970年代末建立了資訊經濟的理論、量測、實務(如資訊職種)和資訊產業政策架構的規劃。1970年代相關的研究紛紛並起,如資訊管理,資訊科技對組織的改變及因應,資訊社會的理論和構想,以及資訊科技對心理、生活品質、教育、兒童…等,均開始做深入的探討。1980年起,資訊倫理的研究及實務遍及全國,大專院校紛紛將資訊倫理列入重點課程,業界亦普遍對主管人員作資訊倫理的在職訓練。1990年代資訊公共政策的研究和實務受到重視,以文化為軸心的資訊科技對社會影響的研究,在各個學門蓬勃展開,方興未已。這些現象,都一再說明﹕若只一味的發展資訊科技而不知其對人文、社會的影響,後果堪慮。不幸地,國內似乎正處於這個狀況。

為了正視資訊科技對人文、社會帶來的改變和衝擊,筆者以為,最要緊的是要能警覺到資訊科技不是萬靈丹,不是只有好處沒有壞處的;要破除以往對資訊科技過份偏頗的歌功頌德而造成的錯誤意識型態。是故本文試圖作一些和以往不一樣的嘗試﹕對目前資訊科技的負面影響作些省思。這樣的引言或有助於對本專題的研討。

一、誰是資訊業者

去年美國資訊學(ASIS)年會的主題演講中,證實了美國資訊業的從業人口已佔全部就業人口的60%強,是農業、製造業和服務業就業人口總數的一倍半以上,台灣的讀者如何解讀這一事件呢﹖難道美國那麼多人都在製造電腦、寫程式、賣電腦嗎﹖

事實是,美國的資訊業(也是聯合國公告的標準職業分類)和我 們所指的資訊業差別極大。【表一】中所列的,是美國商務部(Dept. of Commerce)對主資訊業(primary information sector industries)所列的內容。由此表中可知,資訊業並不一定要以電腦或網路為專業,舉凡以處理資訊為主的行業,都屬資訊業。於是,從事教育、傳播、研究、財務、會計、保險……以及所有坐辦公桌的(包括公務員),都屬資訊業。這些人才是資訊業的正主兒。反倒是從事計算機或電子通信的,這些人只是提供具或環境給資訊業者的工人而已(也算資訊業,但非主流)。

國內推行電腦化、資訊化,似乎常常反客為主,由科技人員掛帥主持其事,真正的主人反而袖手旁觀靠一邊站;結果是往往做得成效不佳。這種情形,與對資訊職種的認知不夠能脫離關係嗎﹖

【表1】:Typology of primary information sector industries

Knowledge Production And Inventive Industries

R&D and Inventive Industries (private)

Private Information Services

Information Distribution And Communication Industries

Education

Public Information Services

Regulated Communication Media

Unregulated Communication Media

Risk Management

Insurance Industries (components)

Finance Industries (components)

Speculative Brokers

Search and Coordination Industries

Search and Non-Speculative Brokerage Industries

Advertising Industries

Non-Market Coordinating Institutions

Information Processing and Transmission Services

Non-Electronic Based Processing

Electronic Based Processing

Tele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Information Goods Industries

Non-Electronic Consumption or Intermediate Goods

Non-Electronic Investment Goods

Electronic Consumption or Intermediate Goods

Electronic Investment Goods

Selected Government Activities

Primary Information Services in the Federal Government

Postal Service

State and Local Education

Support Facilities

Information 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Rental

Office Furnishings

(取自Marc Uri Porat, The Informational Economy vol1,1997

 

二、是誰的資訊﹖

有許多資訊的所有權有待釐清。這可分兩方面來看。對個人而言,如病歷、醫療檢驗的結果、甚至照相的負片等這類資訊,究竟是誰擁有所有權呢﹖這樣的資訊是自己付費產生的,又和自己的隱私密切相關,而且還會再用得到,為什麼竟不能擁有﹖甚至連使用權也被剝奪﹗這未免太離譜了吧,可是,卻真的有這種事情。資訊的所有權非常重要,若不釐清,怎麼能夠建立合理的資訊應用環境呢﹖怎麼能導正不良的使用資訊行為呢﹖

其次,對公家而言,將許多資訊據為己有,進而以此圖利,也是時有所見。公家機構若保管一些器物和資訊,應該是受國民所託,依法保管運用,而不是將這些器物和資訊據為己有(若既有法令不足以遵循,則應積極修法以盡其宜。)。再說,所有公家開支,都是納稅人的錢,所以公家機構所開發的資訊產品,如資料庫、研究成果、書籍等,都應以公益為先。然而,咱們卻是『幹一行,吃一行』。例如,有些公立單位製作了些資料庫,卻高價招募會員,非會員是不能取得使用權的,以致使受政府委託的研究計畫也無法使用,這不是荒唐嗎﹖若能在法律上釐清公家機構資訊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對於促進資訊的有效利用(如:協助軟體業者發展)應是有極大幫助的。

三、資訊在那裡

台灣已是資訊產業的大國了,這足以使一些人沾沾自喜,可是小老百姓卻受惠有限,因為:要資料沒好資料、要好的軟體也沒有。譬如:開車時找不到一張正確詳實的地圖。目前在工作和日常生中找不到資料還是常有的事,這情形和二、三十年前沒什麼不同。由於資料不夠完善,連帶著也會影響軟體的品質。例如:漢字發音的資料不夠詳實完整,連帶使各家廠牌的注音輸入法都不完全相同,且無法處理破音字。又如:漢字的蒐集和使用頻度統計不夠好,經歷了十八年,中文碼還面臨嚴重的缺字問題,也無法處理異體字問題。進一步說,在英語文書處理中到處可用的字詞統計、字碼轉換、排序、比對、蒐尋等軟體,在中文系統中都沒有(即使有也不好使用)。一葉知秋,基本的中文處理品質如此,其他的應用能好到那裡去?

 

 

自從網際網路發燒以來,各單位競相設立網站,可是,這些網站的內容如何呢?網路族要看的,絕大多數都不是這些膚淺的文宣資料。再說,國內有那些真正好又易上手的資料庫?有那些單位的檔案是整理得夠水準的?一個檔案法滯留在立法院多年,如果連最基本旳檔案都不能腳踏實地的整理好,那真正要用的正確資訊在那裡?

國人對資料的態度是不夠重視、愛護的。換言之,對知識、專業也不夠尊重。在這樣的文化下,資訊時代會變成什麼樣子?

四、是福?是禍

科技建設的終極目的,不外乎追求國民的福祉。因此,如何利用資訊科技來改善目前的生活品質是應該受到重視的,這也許比外銷資訊產品更為重要。

資訊科技改變了溝通和資料擷取與處理的速度,這對效率、利益而言是極好的。可是,這也使得生活和工作的步調加快、步調加速了,難免會緊張使壓力增大,這對生活品質來說卻是負面的。我們如何調適這步調的改變呢?看來只能求助於我們的文化了。

再說,我們既有的知識傳播系統,雖然遠不如網際網路上的數位資訊便捷,然而,它卻有相當良好的存精去蕪的篩選過程。換句話說,不良的資訊(知識)在傳過程中會受到節制的。現在,網際網路一股腦兒把什麼資訊都端上了臺面,使用者會怎麼選擇呢?如果是青少年,他們會怎麼選?他們有能力作好的選擇嗎?看不良(或程度不適合)的資訊,就像是交上壞朋友,如果青少年認知起了偏差,後果之嚴重不問可知。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如何因應呢?誰能告訴我們該如何做?

電視、有線電視、電玩已經剝奪了許多家人團聚和青少年家庭教育、培養親情的機會,再加上一個網際網路,情何以堪?網路進入家庭,會不會改變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呢?也許子女和陌生人的溝通機會還比和父母的多呢!家裡的人際關係改變了,會不會改變家庭在社會中的角色呢?家庭若變質了,社會又將如何?是禍?是福?我們能不未雨綢繆嗎?

 

 

結語

善用資訊科技的確是能做許多事的,諸如:實踐資訊(或知識)的充份告知和共享、消除知識(或資訊)貧富的鴻溝、改善教育、節省資源、改善生活品質、發展充分參與式的民主、讓精緻文化與藝術溶入大眾生活之中……等理想。可是,如果沒有高瞻遠矚的人文強勢領導,也沒有良好的社會環境配合,那麼,一切理想只不過是泡影。是故今日發展資訊建設,實需人文、社會之精英的主導參與和協助。資訊時代是強調合作的時代,人文、社會和資訊科技的充分合作,才有可能掌握未來文化、社會的走向。

資訊科技對人文、社究竟會產生什麼樣的衝擊呢?此中有許多變化是超出我們經驗範圍的,若不有心推演,殊難預見,發生後更不易善後。所以,我們當務之急是要有些警覺,和多多做些關於社會變遷的哲思和研究、調查工作。未來社會究竟會變成什麼樣子?誰能看得透?也許較正確的態度不是只問這個問題,而是去思考我們希望有什麼樣子的未來社會。有理想﹐有希望﹐才有可能實現。

在目前所見的人文、社會變遷中,絕大多數的問題都不是科技問題,而是如何善用新傳播科技的問題。這些問題深深地觸及文化根本,如:對知識(資訊)的尊重程度,語文與說理的能力,理解資訊的能力,資訊的適用性和完善性(integrity),人和事的品質,行為的道德…等等。針對這些問題,若是我們不能將固有文化的精髓善加利用,就只能接受外來文化,隨波逐流了。

人的品質提昇,在這整個變遷中是極其重要的,實施適當的教育是必需的,也是應付變局最有效的方式。對國家來說,應趕快設法提昇全體國民的素養(人文的、資訊的)。其中,建立資訊相關的道德、價值觀等,應該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