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數位媒介對大眾傳播的革命性挑戰

謝 瀛 春

 

壹、楔子

•十多年前,國內一位傳播學者說:……到民國八十幾年時,人們晚飯後可能會說「今晚你要『點看』什麼節目?難道又要『電讀』一番嗎?」(徐佳士,民73:203

──這樣的預言,在今天已部分實現了。人們的確可以拿著電視遙控器選看三家無線電視台以外的節目,不過,仍受限於各有線電視的播放節目,而不能隨意選取節目內容。

•十多年前,美國的有線電視台已涵蓋新聞、資訊、音樂、綜藝、宗教、氣象、體育及購物等內容。

──今天的台灣,也如十多年前的美國,有數十個頻道在有線電視上,播出新聞、股票、綜藝、宗教、體育、音樂及購物等節目。但是,節目內容大都引自國外或粗製濫造。

1993年,美國總統柯林頓在加州矽谷宣布美國的國家新經濟政策時,將資訊基礎建設列為施政重點。在此之前,其資訊自由法案及NII(國家資訊基礎建設,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的基礎研究和設施早已行之多年。

──1994年,我國的行政院政務委員夏漢民召集組成了一個NII推動小組,大力引介美國的「資訊高速公路」理念。直到今日,我們仍無一套明確的NII政策,也沒有完整的資訊使用規範,更遑論一部完備的資訊法案!

 

貳、傳播媒介的性質

回顧人類傳播科技的發展進程,從最原始的石塊、樹枝、煙火,到信鴿、旗幟,到紙草、印刷、電報、電話、廣播、電影、電視,乃至今日的電腦、網路,使人類從語言、文字、影像、聲音到數位化的訊息傳送方式中獲益良多。人類傳情達意的硬體障礙因著科技的進步愈來愈少。

以往,人們總是擔心新傳播科技的出現會淘汰原有的媒介;譬如以為廣播會淘汰報紙,或以為電視會淘汰廣播。經過近百年的演變,印刷媒介不曾被視聽媒介淘汰,反而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使人類的傳播活動更為多采多姿。所以如此,是因為印刷媒介與視聽媒介的性質不同,各有獨特排他的性質之故。如今,因為電子技術的突飛猛進,使數位媒介成為最新的傳播工具,儼然有淘汰、取代印刷媒介和「舊」視聽媒介之勢。根據過去的經驗,很多人不再擔心新媒介會淘汰舊媒介的說法。大家心想:電話普及之後,電報、電傳一樣為人所需;電視出現以來,廣播不但沒有萎縮,反而蓬勃發展起來;電視流行以後,電影業依然票房不墜,沒有關門歇業……。所以,數位媒介「應該」不會取代原有的大眾傳播媒介吧!目前,大多數的大眾傳播業者都會如此想。

不過這樣的樂觀很可能是錯的。因為數位媒介兼具傳統大眾傳播媒介的性質;它具有印刷、視聽媒介的功能,且能發揮一些人際傳播的功能(這是過去印刷、視聽媒介做不到的),其大眾傳播和人際傳播相乘的效果,是傳播科技發展史上未曾出現的。

數位媒介和傳統的視聽媒介及印刷媒介在性質上有何不同?為何兼具二者之功能?以下是簡要的比較分析(詳見下表)。

 

表:傳統大眾傳播媒介與數位電子媒介之比較

  閱聽人或使用者介面 訊息傳播
    主動
互動性 素養水準 地理範圍 多樣內容(儲存、選擇) 資訊性質 時效 恆久性 言論內容管制
傳統印
刷媒介                            
報紙 低且慢 識字率普通(國中以上) 區域 有限 文字、圖片 較廣電、數位電子慢 次於書籍、數位媒介、及影片 可 
雜誌 低且慢 識字率較高(國、高中以上) 區域 有限 文字、圖片 較報紙慢些 次於書籍、數位媒介及影片 可 
書籍 低(近乎無) 識字率較高(國、高中以上) 區域 有限 文字、圖片 較雜誌更慢 久遠(超過廣電媒介)
傳統視
聽媒介          
廣播 低、較快 毋需識字,無聽覺障礙 區域 有限 聲音 即時(較數位電子慢些) 短暫(不及報紙) 可 
電視 低、較快 毋需識字,無視聽障礙 區域 有限 文字、圖片、聲音、影像 較廣播慢些 短暫(不及報紙) 可 
電影 毋需識字,無視聽障礙 區域 有限 文字、圖片、聲音、影像 較報紙、雜誌慢 次於數位媒介及書籍 可 
數位電子媒介(結合電腦者) 電腦素養(操作、文字、視聽、法規認知) 全球 無限(不斷滋生) 文字、圖片、聲音、影像 即時 壓縮儲存、耐久 難 

(註:此表主要根據徐佳士《民62年:106-115》、謝清俊《民84年:118-121》,以及 Sandra J. Ball- Rokeach and Kathleen Reardon1988141-142》的分析整理製作)  

 

一、印刷媒介

如表所列,印刷媒介以處理文字、圖片的資訊為主。閱聽人可以主動、隨時選取閱讀,而且因其私密性高、攜帶方便;只要識字者都可以找到合適的內容、方便的時間、處所,自由自在地閱讀。正因如此,此種最古老的大眾媒介歷久彌新;自教育普及以來,它一直是人類的重要精神食糧。但是,在資訊爆炸的時代,紙張的消耗、印刷造成的污染,以及印刷品的存放空間及保存品質等問題,則成了棘手的難題。

二、傳統視聽媒介

傳統視聽媒介的出現,的確為識字率低的社會帶來諸多便利;人們經由廣播電視獲知消息,了解社會國家、甚至世界大事,也藉以消遣、娛樂,打發無聊的時間。由於廣電視聽媒介與閱聽人之間的障礙,較其與印刷媒介的少,因此近二十年來,廣電媒介已成為人們生活中主要的資訊來源。

但是,因傳統廣電媒介本質上有時空限制,無法突破播出時段及內容種類之限制,使閱聽人之選擇機會少。而諸多技術規格的限制(如調頻、調幅的規格不同),使得諸多設施(硬體)及內容(軟體)無法相容、轉換,徒然增多人力、時間及金錢的消耗。

三、數位電子媒介

利用數位化技術來表達知識時,所費低廉,甚至幾乎不需花錢,而其處理知識的能力卻相當龐大。而此技術發達成熟後,幾乎沒有一種傳統的媒介不能轉變為數位電子型態。因此,數位電子媒介是適用於任何形式的知識表達的媒介(謝清俊,民84年:118-119)。

換言之,傳播傳播媒介分別處理的語言文字、聲音影像、圖片電影等訊息,都可以由「一種」數位電子媒介來整合處理。像目前的多媒體、超媒體,都是借重數位化技術由電腦來完成的。

由此分析可知,傳統科技的發展歷程,從西元前22000年史前人類的洞穴繪圖,歷經西元600年我國發明印刷術,1836年摩斯(Samuel Morse)發明電報,1876年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發明電話,1896年盧米埃兄弟(Lumiere Brothers)的電影攝影機,乃至1933年的調幅廣播、1941年的商業電視及1942 年的電子計算機,到1989年網際網路的普遍應用(Downing等編,1995ix-xii),於今已面臨革命性的階段。

數位電子媒介既然可以整合綜理傳統印刷媒介和視聽媒介所處理的資訊,它未嘗不可能淘汰或取代處理文字、圖像、聲音等資訊的這些媒介?至少其性質接近的視聽媒介,極有可能消失或合併於電腦數位媒介中。這樣的技術可行性已在眼前,無需實驗證明。對廣電媒體而言,這個局面難道不是革命性的挑戰嗎?數位電子媒介絕對不只是「另一種」新媒介而已,它極可能「定於一尊、統一天下」!

參、大眾傳播業的現況

一、整體表現

(一)盲目追趕流行

表面上,我們的傳播事業很進步,各種最新的傳播科技設備一應俱全,而我們的電信事業也很發達,電話、傳真、行動電話,乃至各種視訊設施的使用率亦很高。儼然資訊時代已然來臨!

事實上,我們的傳播基礎建設卻相當不健全。以有線電視的發展為例,自民國七十七年七月直播衛星引進迄今,由小耳朵、中耳朵及大耳朵的非法裝設到合法設台,有線電視系統已多至數十家頻道,卻因有線電視法在立法院案牘等候通過立法,而無法可管。除了立法的問題外,硬體技術的管制規範(regulation),軟體節目的規畫,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觀眾的服務及經營者和管理者的權責劃分等都各自為政,毫無規則、規範可循。如此發展下去,儼如中小企業一般自生自滅,難怪大小傳播公司林立,能成氣候的沒有幾家,最後還是演變成財團收購,獨佔、瓜分的局面。傳播事業在唯利是圖的經營前提下,使得我們的通俗文化日趨下流,或淪為文化殖民的下場;過去是好萊塢影片的獨佔市場(盧非易,民86),現在的日片、日劇則有後來居上之勢。

網路媒介在國內的現況與有線電視如出一轍。網路媒介之引進時間很短,數年內,上網人數(用戶)已達70萬(至1996年底),可是網路素養卻不是網站提供者、推動者和使用者所關心的。

熱衷於網際網路(internet)的人士,以企業界、工業界、傳播界和學術界為多,其中以傳播界尤其熱切。幾家大報早已進入電腦打字、傳稿、排版的階段,而記者從傳統寫稿到電腦打字的轉型學習受到諸多因素影響,由潘國正(民82)的論文可窺見一斑。各報中,中國時報是最早開始上網提供新聞的。而國內廣電媒體的網站數量也在增加中,其中有線與無線電視台有全球資訊網站(WWW)的約有26%,廣播電台有全球資訊網站的約佔12%(陳宏亮,1997)。

 

有網站的媒體數量

佔全體比率
有線、無線電視台
(無線電視僅有民視、華視)

21

26.25%
(21/80) 
有線、無線電視節目

13

   
廣播電台及節目

32
(其中有8個為節目)

12.43%
(24/193)
電影節目、影視報導

34

   
影星、歌星、藝人

128

   

(資料來源:陳宏亮(1997:20)根據蕃薯藤台灣網路資料,至今四月底的統計製表)

廣電媒體業者的態度是:不會坐視不管,稍見規模者都會投資一筆小錢,上網看看(陳宏亮,1997:19)。他們考量的是如何投入網路,而不是該不該投入。廣告業界,則多從網路行稍的觀點研究投入的時機。

學術界由於台灣學術網路的免費、方便,幾乎人人都開始學習利用這種新媒介。有些教師更大力鼓吹學生上網做作業、考試。此外,教育部也大力推動送e-mail到中小學。而民間的兒童日報也搶搭熱潮列車,於今年初(86)改版為兒童電腦日報,以推廣「兒童學電腦」的理念,和資策會合作,每天刊出電腦學習教室及各種電腦相關資訊,其中並以連載方式刊出微軟公司總裁「比爾•蓋滋」的童年故事。

 

國內如此全面的網路風潮,舉世罕見。這正是缺乏省思,一味追逐流行的文化反映。人們狂熱於新科技之際,可曾思索過:為什麼用它?該如何使用?用它的利弊?研究生寫不出條理清晰、內容豐富的作品時,宣稱因不用電腦寫文章之故;大學生在電腦上查詢不到書目時,就以為國內沒有某一本書;教授的電腦遭駭客侵入後,不得不叫學生延後再交一次報告……。一般人不思新科技之適用意義,倒也情有可宥,而科技決策者和教育人員也盲目趕流行時,就值得憂心了。

此種現象正是開發中國家的普遍特徵,也是科技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必然途徑──科技技術硬體可以整批購買、移置,科學態度、科學精神無法短期生根。同樣的,進口節目軟體容易,自製夠水準的節目卻需要制度及人的配合,如此,在市場導向下,逐漸喪失自己的文化。如果國家發展過程中,缺乏自己國家的哲學思想,沒有定見,所謂的傳播政策總是在歐美的經貿壓力下修訂,傳播門戶洞開,任憑文化帝國主義的傾銷,那麼淪為文化殖民地的下場是可預見的。

(二)為所欲為,枉顧人性尊嚴

「在後現代的今日,我們自藝術品中最常見到的是醜惡,各式各樣的醜惡,人性中所能想到的,或甚至想都想不到的,都被挖掘出來了。他們說那是真相。……」國內著名的美學家、劇作家姚一葦(1922-1997),在他的文章「被後現代遺忘的」(民86年)中如是寫著。

其實,何止是藝術品而已!今日的大眾傳播不也是竭盡所能挖人隱私、揭人瘡疤;總是在「新聞自由」、「民眾知的權利」的藉口下,無所不用其極報導所謂的「真相」!為所欲為的報導自由,不只曲解了新聞自由的專業責任,更枉顧「與民眾生存有關事務才是維護民眾知的權利」的前提意涵。在一知半解的新聞認知下,加上後現代主義批判解構的推波助瀾,除了「真相」,大眾傳播似乎已將人命、人性尊嚴拋諸九霄雲外,至於報導真相的目的為何,就更不重要了。

現代思潮影響所及,發掘真相的過程及發掘者個人的滿足,遠比呈現真相的結果及其對當事人的影響來得重要。如此一來,報導、發掘只為自我表現、自我滿足,社會道德、對他人的責任,就不存在了。

姚一葦的最後遺作「被後現代遺忘的」(民86年)對此有精闢的舉證。他說:「……什麼是真相?……史特林堡一九○七年發表的《鬼魂奏鳴曲》The Ghost Sonata中……的一段對話:

大學生:你知不知道我現在想到關於你的是什麼?
年輕姑娘:不要告訴我,否則我會死!
大學生:我一定要說,否則我會死!……
年輕姑娘:只有在瘋人院人才想到什麼說什麼……

大學生堅持要說出他所見到的「真相」,這位純潔的、沒有做過一件壞事的姑娘,開始發抖,終至死亡。」

故事中的大學生是典型現代思想的產物,只顧自己;「一定要說」自認的「真相」,即使說出之後會致人於死也不管。這樣的價值觀,不也是國內流行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行事作風,與史特林堡作品中的「大學生」的自私何異?至於年輕姑娘說的「只有在瘋人院人才想到什麼說什麼」,確切指陳後現代主義的要害,枉顧教化人性的責任。事實上,理性、道德是正常人的要素,只有瘋子才不經大腦思考想到就說,根本不顧人性尊嚴。

姚一葦說:「近年來接觸了太多這種將人剝光、搗碎、撕裂,赤裸裸地暴露出它的殘陋,不知不覺也恐懼起來,人就是如此嗎?難道連一點值得珍惜、愛護的善良本性都不存在了嗎?……」

這樣的感受儼如科幻小說中,人面對機器人統治的世界而興起的喟嘆!但是,它已真真實實發生在你我週遭,出現在九十年代的台灣社會。像姚一葦一樣喟嘆的人散在社會各角落:有的逐漸離群索居,避開大眾傳播;有的逐漸關閉心靈,過一天算一天;有的還企圖力挽狂瀾,改革人心、社會。

如果大眾傳播業(含資訊業)不能自省自制,如果資訊科技的發展缺乏遠見、毫無規畫,「枉顧人性尊嚴、草菅人命、生命」的現象將不只是眼前而已,極可能成為人類永恆的夢魘!何以至此?無止境的科技研發和功利主義的大眾傳播是兩大罪魁禍首。

 

(三)專業水準低落,媒體形象受損

最近,在白曉燕被綁架遭殺害的案件中,大眾傳播媒體的表現引起諸多斥責、批判,進而有學者和民意代表主張立法限制新聞記者的採訪權。

白曉燕案件中,各媒體人員竭盡所能追蹤、跟監;追蹤、截聽警方無線電通話,跟蹤案件關係人,甚而緊迫釘人加入辦案行動,造成警方和當事人的困擾,影響破案時機。案件曝光之後,即使在社會大眾的交相指責之際,大眾傳播媒體依然我行我素,時時刻刻把案件鉅細靡遺報導出來。白曉燕的屍體被發現後,電視和報紙、雜誌亦大幅報導細節。其中有收視率相當高的電視台,也有銷路數一數二的大報,甚至刊出裸屍和截指鏡頭照片……,更有受過新聞教育的資深記者,以揣摩受害人心路歷程的筆法,撰寫所謂的「調查報導」。

各媒體在白案的熱門顛峰期間,曾針對媒體的社會責任及新聞報導的分寸進行討論和自我批評。可是,自我檢討之同時,依然故我;還是不斷違反新聞專業意理,繼續煽情、渲染新聞事件。

大眾傳播媒體對白曉燕悲劇的新聞處理方式,不是個案,不是特例,而是普遍現象;之前的彭婉如命案、劉邦友命案,均如出一轍。不只是重大刑案、社會事件如此,政經文教的重大新聞亦是。

綜合而言,其新聞處理方式有下列特點:

1. 全程報導;派出大批工作人員全程監看、採訪。不分輕重,大量、大幅呈現於媒體上。

2. 機動報導;視聽媒體隨時插播或不預先告知而更動原定節目,報紙媒體則增張或減少其他資訊的版面,甚或以號外出報。

3. 團隊合作;臨時徵調不同路線的記者或其他部門的工作人員,擔任不同角度的報導工作。

4. 爭搶獨家;不問新聞倫理、不理報導目的,不經慎密查證,一切以獨家為先,更正、道歉事後再說。

5. 煽色腥第一;消費者需要、喜歡至上,銷路、報份和收視率才重要。

由上述的內容可知,媒體不再視閱聽人為讀者、觀眾、聽眾的傳統意涵,而改以「消費者」看待;一切以經濟學的供需理論為依據,商業化、功利主義成為媒體的經營哲學。在此情況下,媒體自然不再以「教化人心,服務大眾」為優先考慮,而投「消費者」喜好的服務、娛樂功能則得以盡情發揮,連新聞的「告知」功能也包裝成訴諸原始人性的訴求,才符合消費者喜好。

今天我們大眾傳播媒體之表現與美國百年前的黃色新聞如出一轍,為了競爭而拋棄了其社會責任。何以至此?其來有自。從報禁開放,從直播衛星引進,有線電視市場開放以來,中外人士都想介入我國媒體事業,分食媒體市場大餅。而政府的傳播政策搖擺不定,法令規章的修訂跟不上傳播科技的更新,加上新的媒體機構擴增數倍、需人孔急,一時之間,不論受過媒體專業教育與否,人人都成了媒體從業人員。此外,由於多數媒體機構缺乏系統的員工職前、在職訓練,新進人員立刻上手工作,爭相表現……惡性循環之下,原有專業意理認知的人員也被迫放棄原則、隨波逐流,甚而迷失於煽色腥的媒體爭奪戰中。

媒體工作人員在競爭中失去定性,難免無奈,而媒體經營者在政策不明、財團介入的不公平競爭中,忘記社會責任,更是悲哀。長此以往,社會風氣更壞、媒體形象低落,一旦「消費者」群起攻之,媒體市場終將萎縮、重整。美國黃色新聞的沒落就是例證,前車之鑒,豈可不知!

二、產業結構

過去我國的媒體經營受時代影響,主要因政治因素考量,而僅由特定少數人士獨佔;像新聞紙許可證及廣播頻道分配制。經過四十多年的獨佔經營,已形成特有的媒體所有權生態。即使財團介入、市場重新分配,目前的媒體生態仍脫不了以往的經營型態。

以廣播為例,多數電台所有人因過去政府的特許證擁有經營權,多數以家族企業方式經營,父傳子、母傳子(媳),親戚妯娌不只擁有股份,還身兼要職(如業務經理、節目部主任、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甚至連家族的相關機構之廣告也由電台播出。其他員工雖為專業背景(廣電新聞專長),卻往往擔任基層角色。至於各時段的節目內容,多數以成本低廉的外製外包充數,電台所有人有如房東出租房屋(時段),坐收租金。有的電台所有人會更新硬體設施、改善工作環境、提供基本員工之所需(如錄音間、播音室、電機房等),有的電台負責人則因陋就簡,能省則省,一切由節目主持人張羅。

廣播的生態也反映在原有的三家無限電視台。雖然在硬體設備、員工薪資福利及制度上,電視台優於廣播電台不少。但這也是因為媒體規模及營收獲利差別大之故;廣播電台的規模和獲利根本無法與電視台的相比。

過去,電視台的經營方式也是以外製外包佔多數,電視台坐收時段費、廣告費……如果當時政府的廣播電視法,沒有限定其新聞及節目必需自製的話,很可能也會外包製作。如果不是市場上沒有足夠的節目製作社,各電視台也不會設立自己的節目人才(含演員)訓練班。

簡要言之,過去的廣電媒體幾乎沒有長期栽培廣電人才的部門,一切多以營利為目標。但在法規的要求下,廣電媒體尚能發揮其告知、教育、服務及娛樂功能。此外,過去有特許制度的保障、競爭有限,廣電媒體的表現大都符合規範。

可是,如前所述,報禁解除、有線電視開放、廣播頻道釋出之後,媒體市場競爭加劇;既有的經營者與新加入的競爭者,必將引起媒體所有權的重新分配。尤其是外國資金和外國勢力以及大財團的介入,極可能改變媒體的產業結構。此外,新傳播科技(如數位電子媒介)的引進,也將是攪亂現有媒體生態的一大因素。未來是何種媒體結構,何時趨於穩定平衡的狀態,這些都是政府該儘速未雨綢繆的。

三、傳播相關法規、政策

過去,我國的傳播法規多抄襲自美國、英國,其中又以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對大眾傳播媒體的管理、規範為準則。如今,美國的FCC1980年代雷根政府時,已逐步放寬對電訊傳播的管制,其傳播政策中對新資訊科技的態度,是交由市場(market forces) 決定(Demac & Sung, 1995:281)。這樣的政策考量,是相信新資訊科技的市場將自行發展出一套政策來,實在無須政府訂定。

美國的政策哲學是否適用於我們,有待深思。從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理論來看,自由競爭建立在一套公平的遊戲規則之上。但是從實際操作的層面來看,高科技的市場需要龐大的資金為後盾,不只需要一貫作業程序的精密機組生產、行銷部門,還需要龐大的科技研發部門,更有賴熟稔金融股市操作的精算人才運籌帷幄。這樣的條件,豈是我國中小企業型態的媒體組織所有?

換言之,放任不管,任由自由競爭的後果,可想而知。門戶開放,任由國際財團跨國經營是其一;國內財團併購,大吃小,官商勾結是其二;高科技、資訊電腦產業跨行經營是其三。

目前,我們缺乏明確的傳播政策,而相關的法規,像出版法、廣播電視法、公共電視法、有線電視法及衛星、電訊法等,有的過時待修,有的等待立法三讀,有的剛通過卻有不適用的……顯然需要一部明確的資訊法案(Act),既能規範原有的傳播媒體,也能適用於愈來愈普及的數位電子媒體。

除此之外,在無法可管的情況下,新媒體(數位電子)的行業規範、工作守則在那裡?如何訂?內容項目為何?這些都已是浮上檯面的問題了。以新聞媒體的性質訂其法(尺度較寬),還是以廣電媒體的性質約束它(尺度較嚴)?網路色情、網路剽竊,這些都隨著國內媒體自省自律機制不足的風氣,日趨熾旺起來。

肆、數位電子媒介帶來的衝擊

科技之於人類有如水與舟的關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自工業革命以來,科技為人類帶來生活上的便利,延長人類的生命,創造諸多「不可能」的奇蹟……影響所及,近百年的思潮幾乎都趨向「科技萬能」的觀點。而根據法國學者Ellul(1964)的分析,科技社會中,效率、標準化也成為人類普遍追求的目標。美國社會學者Merton(Ellul, 1964: vii)指出,現代人如果不了解科技對自己、對自己生存的世界之影響,他將感到焦慮、不安全。

事實上,現代人對科技的了解並不多,卻為科技所左右;以為科技萬能,以為有效率才是好。而資訊時代的數位電子媒介將更加深這樣的價值觀;效率、標準化即是數位媒介處理資訊、知識的最大特色。表面上,人們面臨越來越多的資訊,有較多的選擇自由。事實上,人們被迫在定型化的資訊中選擇,也因此其選擇的自由,已事先被限制在「定型化」的資訊中。文化自由人林谷芳對此有相當貼切的看法。他認為「資訊社會的一個特質是,大家只相信『數量』的力量,而忘了活生生地去面對人……」(陳淑美a,民86:96),而資訊社會中,資訊同質化使人愈加「不自由」,資訊使人變成群體動物(陳淑美b,民86:100)。

此點與Ellul的看法相當接近。Ellul認為科技把訊息系統(message systems)變成宣傳網路,即使是民主也無法逃脫其籠罩範圍。現代的媒介並不是資訊通道(information channels),而是社會價值的宣傳筒。依此看來,民意並非人們理解資訊之看法,而僅是群眾被宣傳媒介激起的情緒反應(Christians, 1995:171)

一、對大眾傳播的衝擊

(一)在傳播媒體經營方面

1. 競爭加劇,跨媒體經營將成主流:網路行銷、新聞隨選、節目隨選等的服務導向為媒體新增的經營理念。

2. 行業轉型:由傳統的傳播業進入資訊服務業;由社會責任的服務性質轉為利益導向的行銷角色;閱聽人不再是受播大眾,而是變成各取所需的消費小眾,市場區隔益趨個性化、小眾化。由專業專屬的體系進入公共資訊共享系統。

3. 經營者背景改變:由文人、知識份子的文化人經營,轉為由工商、管理專長的商人經營。

(二)在傳播媒體從業人員方面

1. 人員專長需求改變:由新聞傳播背景為主導的市場需求,變為「資訊處理、製造、評估」專長為要。

2. 專業獨佔形象的改變:由獨佔傳播業、特許處理新聞資訊的專業職種,轉變為與諸多行業一樣的「資訊處理、提供」的職業(如圖書資料人員)。

3. 工作環境改變:由集體定點工作的環境,轉變為機動、獨立、隱密的私人場所。

4. 同業色彩模糊:由傳統的同一機構(如某電視台),同一媒體(如報業)的同行關係,轉變為因資訊主題、興趣相同而為「同行」。同時,有跨行跨國的同業,也常有「今天為同行,明日為陌路」的改變。

(三)在傳播內容方面

1. 表現方式的改變:由新聞寫作的固定類型(如純淨新聞、特寫、專題報導等)轉變為各類文體(如小說、故事、散文、新聞體等)。由文字、圖片、影像、聲音、動畫的單一或複合型式,進入多文字、多影像等的超文件、超媒體型式。

2. 儲存選取方式的改變:由剪貼、影印、錄製,到尋覓空間存放、建檔的繁複過程,改由電腦選取、儲存壓縮歸檔的瞬間完成。

3. 多樣分類篩選方式的改變:由專人篩選整理的方式,變成由閱聽人自行選取,色情暴力、灰黑內容一應俱全。

(四)在閱聽人方面

1. 閱聽型態的改變:由看報紙、聽廣播、看電視(或影帶等)的型態,轉變為「查閱、參考」報紙、「點播、選看」廣電節目的方式,進而「詳閱、剪貼」報紙相關資訊,「倒帶重聽、重看,錄製、儲存」視聽內容。

2. 選取訊息方式改變:由傳統的被動接收,改為主動選取,像視訊選取及新聞選取系統即是。

互動性質的轉變:不只是閱聽人與資訊提供者有互動機會,閱聽人彼此之間亦可即時互動,並增刪資訊內容,由資訊接收者成為資訊提供者。

 

(五)在相關法規方面

1. 傳統傳播法規勢必改變:法規趕不上科技的研發,因而難以監督、管理。資訊流通的秩序,短時間內尚難建立。

2. 行業自律之需求提高:誹謗、侵犯隱私權、剽竊智慧財產權等將成為普遍現象。

(六)在傳播教育方面

1. 知識領域改變:新聞傳播學門的知識將因資訊科技處理知識和資訊的方式,而有所改變。譬如寫作理論,編輯、版面處理原則、視聽訊號的處理、廣告訊息的設計原理都將面臨革命性的巨變。其他如傳播理論、新聞學、廣告學等,亦可能因超文件、多媒體的資訊處理方式不同於過去,而被修正、淘汰。同樣的,人類解讀資訊的傳統理論亦將有新的詮釋。

2. 養成、訓練教育方式改變:過去依印刷、視聽媒介性質而規畫、設計的課程將有所改變;過去只對專屬科系提供傳播教育的方式,將可能擴大為公民媒體教育的範圍(如培養人們選取資訊、辨識真偽的能力)。換言之,傳播教育可能成為資訊素養教育之一環。

二、對社會的衝擊

(一)資訊泛濫,媒體充斥;資訊內容真偽難辨。

(二)資訊貧富不均現象將日益明顯;掌握資訊、有資訊操作能力、有資訊硬體設備者(無論是個人或國家),將掌控政經、文化資源,反之則受制於資訊富有者。如此將形成嚴重的資訊鴻溝問題。

(三)人群關係改變;人們透過網路溝通的情形將逐漸普遍,匿名、虛擬、不負責任的人群關係將形成新的社會問題。可能出現Excommunication現象,因對媒介系統、內容之不滿或遭阻絕、排斥,而與社會隔閡日深所致。

(四)社會秩序重整;資訊資源重新分配,形成新職業、新階級。

三、對文化的衝擊

過去,傳播事業被視為文化事業,其中蘊含深層的文化傳承、文化創新的意義,因此,傳播事業經營者、從業人員以及其相關業務,都有特定的行業規範、專業要求。如今,跨媒體、跨國家,只要有資金,不論任何背景,人人都可透過數位電子媒介,超越國界,避開法規,成為資訊的提供、接收者。如此一來,長久下去,對文化必然造成深遠影響。影響所及:

(一)文化低落或提昇:就通俗、流行文化的發展來看(O'Connor & Downing, 1995:12-14),語言、文字將趨於通俗、低落(此點可從大學生使用BBS的內容分析證明)。同時,一些新創的符號語言(如情緒符號)將從數位媒介延伸至一般生活中,成為當代流行文化的特色。

(二)文化多元:不同族群(如年齡、職業、喜好)的形成,不同價值觀的凝聚,是增加文化的相互主觀性(intersubjectivity)?還是加深歧見?

(三)文化霸權、文化傾銷:西方先進國家的文化產品,在其政經、科技的優勢之下,傾銷第三世界或其他國家,形成文化帝國主義的局面,而被傾銷的國家則成為其殖民地,逐漸喪失自己的文化特色(O'Connor & Downing, 1995:14-17)

四、對國家發展的衝擊

資訊科技的力量無遠弗屆,對國家的發展必然影響不小。國家大力推動資訊建設之際,實在應有政策思想為前提,政策方針為目標,其中對科技的省思及其對民族文化之影響尤為重要。

以伊朗為例,伊朗於1959年引進商業電視,在政府給予五年免稅的保護政策下,不斷推展美國消費市場的觀念。電視儼然是西方消費價值觀的混合體;廣告強調消費,節目內容則以美國影片及電視劇(如「我愛露西」)為主。由於一些研究的反應,伊朗王室憂慮這些西方資本主義的價值觀可能危害其本國的文化,因此撤銷私人商業電視台的特許而由政府接管。不過,在政府接管、運作下的電視台一樣西化。為了控制政經的資源,電視節目內容輸入大量西方娛樂節目為主,如此做遠比自製批判性的節目安全。

王室希望藉由媒介推動國家現代化的發展計畫;從傳統到現代的改變,卻失敗了。由於「假現代化」(psuedo-modernization)的政策策略,忽視現代化深層基礎結構的改變,只注重浮面、表象的形式改變,所以導致政變、革命。Mohammadi (1995:375-377)歸結其原因是:傳播與國家發展的模式,是以西方的政經文化框框移植到第三世界社會,其中最大的錯誤是忽視文化內涵差異,強迫人們模擬西方的生活模式及行為態度。一般以為,傳播可以幫助人們在社會變遷中建立新規範,找到平衡、和諧。但是伊朗卻是失敗的特例,伊朗人「不要東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蘭」的口號,充分反映了「文化認同」的人民心聲。如今的伊朗,重回傳統、閉關自守;阻絕於國際社會之外,豈是當初現代化的預料?

同樣的,國家發展過程中,新科技的引進及推廣,有賴本國政經、文化、社會的基礎結構為後盾,否則難保伊朗的悲劇不會重演。

伍、結語與建議

一、結語

資訊科技為人類帶來的衝擊絕不同於以往傳播科技的更新,由前文分析可知,資訊科技影響最大的是傳播業,而傳播業的變化衝擊,將波及文化、社會及國家。資訊時代來臨,大眾傳播業應追求卓越,講求特色。追求卓越是指品質的卓越;做事方法、內容品質、觀念態度都應以卓越為標竿。講求特色是指與人不同;有個性、有特質(uniqueness)是科技社會、流行文化的反省、反制表現,像有所選擇的應用科技(appropriate technology),即是主宰科技而不被科技宰制之例。這對個人或國家都是相當重要的。像面對文化帝國主義的洪流,積極保存自己固有文化,並賦與新的時代意義(文化創新)又是一例。怕的是,缺乏反省、不知深思,終將淹沒於為科技所奴役的洪流中、淪落為其他文化的消費殖民下場。個人如此,國家亦然。

 

二、建議

(一)研擬明確的國家傳播政策,確立管理原則;如放任競爭或限制壟斷市場,如資本主義的還是三民主義的國家思想。政策思想不是訴諸條文的口號而已,必須有明確方針、策略及行動、執行的步驟細節。如此才能落實法規、規範之條文。

(二)徹底研究大眾傳播界的專業倫理及自律問題。

(三)研擬數位電子媒體的管理辦法及研發或引進相關的反制技術,儘速予以規範。

(四)改善資訊推動計畫:將資訊素養教育納入推動計畫,並優先從教育機構著手,尤其應加強資訊種子教師的科技反省能力及資訊倫理法規觀念。

(五)探究各類傳播媒體(如印刷、出版、電影、雜誌、報紙、電視及有線電視、廣播等),尤其是中小企業規模的媒體,對資訊科技衝擊因應之道,以及他們對政府之需求(亦即了解他們需要、希望政府的作為)。

及早探究現有的資訊基礎結構(如資料整理、檔案保存及各級政府資訊處理之現況),以為公共資訊系統的架設鋪路。

 

書 目

一、中文書目

徐佳士 「資訊社會的媒介問題」,徐佳士編,從倫理到科技,(台北: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民國73年),頁203-216

徐佳士 大眾傳播理論(台北: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民62年。)

姚一葦 「被後現代遺忘的」,聯合報,民國86412日,第41版(聯合副刊)。

陳宏亮 「新媒體、新競爭形象與數位戰鬥力之爭」,電腦網路與廣電媒體研討會講稿手冊(1997518日,政大傳播學院主辦),頁19-27

陳淑美(a) 「中國古典音樂的現代知音林谷芳」,光華雜誌,民865月,頁88-96

陳淑美(b) 「『諦觀有情』:林谷芳談傳統音樂與當代生命」,光華雜誌,民865月,頁98-104

潘國正 中文報業電腦化使用者之研究以中國時報地方新聞中心記者採用電腦打稿為例,(碩士論文,國立交通大學傳播科技研究所),民國82年。

盧非易 台灣電影:政治、經濟、美學(1949-1994),台北:時英出版社,民國86年。

謝清俊 「閱聽人如何迎接新資訊時代來臨」,吳作樂等著,資訊科技與大眾傳播(台北: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民84),頁113-147

 

二、英文參考書目

Ball-Rokeach, Sandra J. & Reardon, Kathleen. "Monologue, Dialogue, and Telelog:Comparing an Emergent Form of Communication with Traditional Forms," fromAdvancing Communication Science: Merging Mass and Interpersonal Process, 1988,pp.135-161.

Christians, Clifford G. "Propaganda and the Technological System," in TheodoreL. Glasser & Charles T. Salmon (ed.) Public Opinion and the Communication of Consent (New York: The Guilford Press, 1995), pp.156-174.

Demac, Donna A. & Sung, Liching "New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and Deregulation,"in John Downing, Ali Mohammadi & Annabelle Sreberny-Mohammadi (ed.) Questioning the Media, (Calif.: Sage Publications, 1995), pp.277-292.

Downing, John, Mohammadi, Ali. & Sreberny-Mohammadi, Annabelle. "Chronology of Communications media," Questioning the Media, (Calif.: Sage Publications, 1995), pp.ix-xii.

Ellul, Jacques. The Technological Society,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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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elink, Cees J. "Information Imbalance Across the Globe," in John Downing, Ali Mohammadi & Annabelle Sreberny-Mohammadi (ed.), Questioning the Media (2nd.ed), (Calif.: Sage Publications, 1995), pp.293-307.

Merton, Robert k. "Foreword", in Jacques Ellul's The Technological Society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Inc., 1964), pp.v-viii.

Mohammadi, Ali "Cultural Imperialism and Cultural Identity," in John Downing,Ali Mohammadi & Annabelle Sreberny-Mohammadi (ed.), Questioning the Media (2nd.ed), (Calif.: Sage Publications, 1995), pp.362-378.

O'Connor, Alan & Downing, John "Culture and Communication," in John Downing,Ali Mohammadi & Annabelle Sreberny-Mohammadi (ed.), Questioning the Media (2nd.ed), (Calif.: Sage Publications, 1995), pp.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