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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通議教育(含共同必修科)研究主題」研討會 1992年8月27-28

科技學科學生的通識教育: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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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與實務之間

聽了這麼多理論上的批判,都有道理。然而,怎麼將通識教育落實呢?這個問題相當困難,如果容易的話,也就不會有今天的聚會了。

要落實通識教育,我以為,首先應該建立起一個共識,那就是科技的文化觀(theculture of technology ),或者較狹義一些,即要建立科技的價值觀。 

科技之於文化(之價值)是不是中性的(或中立的)?這是一個廿年前爭議的命題。有許多人以為:科技的價值是中性的,亦即科技可以為善亦可為惡,但是它究竟為善或為惡則與科技本身無關。由這樣的觀點出發,則科技人員不必擔心科技之善惡,也不必為科技之為善為惡負責。也正因此,削弱了科技人員對人生、對社會的關懷,似乎,科技之為善為惡完全是行政官僚或者是政客的事。現在有許多科技人員仍有這種看法。 

其實,經過深入之辯白(在國外),現在已經不是這麼認為了。結論是:科技之於文化不是中性的,科學家應關心科技對社會的影響(即科技人員之Social awareness)和對生活的衝擊。舉例說,在槍枝沒有發明之前,老弱婦孺不太可能去搶劫,但是有了槍枝,什麼人都能做強盜。這是科技對人類行為帶來的改變的一例,亦即對人類價值判斷的改變。換言之,科技的成就會改變人們的想法──價值判斷,由價值判斷的改變便深深改變了文化的根本(即生活的方式。)所以說,科技之於文化不是價值中立的。(註三)

從另一個角度,即從社會資源的方面來看,純粹只是為了求得新知而做研究的時代,亦業已結束。社會資源有限,研究之成本越來越高;因此,不能只為了「知」而做學問。「為藝術而藝術」之浪漫情懷,在學術界、工程界已逐漸消失褪色。學者應該走出這浪漫的象牙塔。

以下,就讓我從科技文化的角度來探討如何落實通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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