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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通議教育(含共同必修科)研究主題」研討會 1992年8月27-28

科技學科學生的通識教育: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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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濟世

科技的目的即在於濟世──利國福民、利用厚生。因此,科技教育的目的也應該在此。當科技用以濟世時,明顯的,其必須涉及價值問題,亦即無可避免在社會和文化層面的問題。如上節所述,科技的價值不是中性的。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怎麼樣才能進一步了解科技、社會、和文化之間的關係,以便我們能設計一套合理的、可行的通識教育體系呢?

在這兒,讓我借重麻省理工學院 Arnold Pacey 教授的科技濟世(technology practice, 在他著的科技的文化一書中)模式來說明。科技濟世一詞首先由 J.K. Galbraith 於1972年使用。因以,就讓我抄出他們兩人對科技濟世的定義,來作個開端:

定義之一:the systematic application of scientific or other organized knowledge to practical tasks.

J.K. Galbraith 1972

定義之二:the application of scientific and other knowledge to practical tasks by ordered systems that involves people and organizations,living things and machines.

Arnold Pacey 1983

Pacey教授的科技濟世模式(即圖解之定義)如圖一所示。 

由圖一之模式可知,科技濟世不僅涉及科技方面的問題(此係根本),而且涉及到社會上任何有組織形態的問題(即圖中 organizational aspects),和人類文化方面的問題(即圖中之 cultual aspects)。所以,在規劃通識教育時,亦可循此綱領作為思路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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