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籍整理研究出版現代化國際會議•北京 1995年7月22-24日 古籍校讀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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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古籍之校讎對治不同版本之古籍,古有校讎,今曰校書。校讎方法大致包涵了:逸書蒐輯,真偽辨別,底本互勘,群籍鉤稽,篇第審定,和目錄論次等工作【註一】。這些工作,原來都是人去做的,是故目前所有的方法也都是因人而設,因人而寫。如果要計算機來幫忙,首要之事便是要分辦和規劃:那些事適合給計算機做,那些事還是該由人做,以及人和機器如何相互配合等。
在逸書蒐集方面,主要還是靠人。待人蒐集到書之後,計算機可協助編立書目,並可將該書原文製成機器可閱讀之電子形式,除了準備給自己用以外尚可供同行參考。在本研究中假設所輯之書均已製成機讀形式。至於真偽辨別方面,還是靠人;計算機或可提供快速之比對與相關文件之互參功能,來協助人做真偽之辨,然而這些功能卻已包涵在底本互勘之中。 底本之互勘,據張舜徽引陳垣《元典章校補釋例•第四十三〈校法四例〉》所用者四端:【註二】 一、校對法:以同書之祖本或別本對讀二、本校法:以本書前後互證 三、他校法:以他書校本書 四、理校法:無古本可據、或數本互異無所適從時用之。 以上四法,均涉及同書或不同之書(或不同之版本)相關資料間之鉤稽比對,如果設計得當,計算機於此應可發揮極大之作用。至於群籍鉤稽之條,事實上已含在理校法之中。至於篇第審定和目錄論次之主要工作,主要還是靠人,計算機可協助作目錄或篇第之整理工作。 在佛典中有目錄作用者為該經典之科文,亦稱科判。由於佛典有一致之編輯體例,故一般之佛典可共用一個科文,請參照圖一之說明。 一、凡文字有不同者,可注云:『某,一本作某。』(或具體寫明版本名稱) 如用計算機來處理注記之常例,則處理之規律(即其形式之變化)仍可再減。對於計算機而言,一個版本之文章,其機讀形式就是一字串(如下節說明)。若比較兩版本之異同,實即比照兩字串之同異。因此,以計算機處理字串的指令來看,只要有:增(insert)、刪(delete)、取代(replace)及互換(swap)等四者,就足夠能表示兩字串在其形式上不同之處了。若再能用移(move)或抄(copy)指令將相同之字串自一處移至他處,那麼,對張舜徽所舉之注記常例,除無法區分八與九兩例之外,均可由計算機自動處理了,而區分八與九兩例之事若經使用者協助做標誌,則全部都可以用計算機來做了。 【註一】 胡樸安、胡道靜,《校讎學》(台灣商務印書館,1990台二版,原書成於1931) 54~84頁 【註二】 張舜徽,《中國古代史籍校讀法》(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6二刷) 181~182頁 【註三】 關於科文,在許多流通佛典內均有詮釋,本文仍根據: 1)周止菴《般苦波羅蜜多心經詮注》(台北,華藏佛教圖書館印, 1992) 2)江味農《金剛經講義》(同前,1983) 3)弘一大師,《心經大意》(台灣,精進念佛會印); 4)寶靜法師輯,《諦閑大師語錄》(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93)第251-269頁,等四書所歸納者;5)釋印順《般若經講記》(台灣,正聞出版社) 【註四】 同【註二】152~154頁 【註五】 同【註五】180~18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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