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處理實驗室 專案計畫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 1997年6月20日

第二章 資訊、資訊科技及其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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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資訊科技對人文社會影響的一些觀察

理想與現實總是有段距離的,在本節中除綜合報導一些觀察之外,也有一些質疑和評論。然而,真正深入的分析和評論,則請閱以下各章。

對學術界的影響

在第一章的第二節的『問題的背景』中,已大略題到資訊科技對學術界的影響。學術界的走向是今後文明變化的根本所在。這影響,值得注意觀察。

文獻數位化的風潮盛極一時, 大量資訊的湧現,導致意料之外的運用和影響。

文件上了網路之後,是和網路上許多其他的資訊共同匯集在一起,可同時呈現的。這兒所指的其他資訊極可能將會應有盡有,盡攝古今中外所有重要的文獻。這浩大的資訊給文件提供了極強有力的背景支援。它將可能會改變文件撰寫的章法:可以不必多費筆墨於背景之陳述或對其他文件的摘引,也許文件中會加些指標或按鈕,以導閱(navigation)的方式即可在背景資訊中提供極完整且深入的相關知識,而讀者想知道多少,便可知道多少。這兒我們說「知道」的意思是,讀者想看也可以,想聽也可以,這是因為根據預測,以後絕大多數的電腦都具有多媒體功能的緣故。

在上述的閱聽環境下,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的技術不僅提供了圖文並茂的使用介面,更重要的是大大地加強了分析和呈現相關知識的服務。比方說,一則醫藥報導可能導閱出人體內航行的動畫,或依閱聽人的選擇,呈現器官病變過程各種不同角度的立體剖面圖等。而模擬技術和虛擬實境技術配合的運用,更可以使我們能夠看到未來可能發生的病變狀況。

此外,我們也可以把同一主題,許多不同來源的報導匯集起來,彼此相互參照比較著閱讀;也可以對一則事件自始至終所有的報導完整地觀察。然而,資料一多,該信那個呢?因此,網路上的信息要建立信譽(credit)制度,就如同有會計就需有審計一般。在文獻的『審計』徵信未建立以前,是會有段混亂時間的。

媒體的生態改變

此所指的媒體是廣義的,除一般傳播媒體外,像商業行銷之類亦含在內。媒體改變包括:時限的紓解、版面的紓解、資訊的自由參照、資訊提供者角色的多元化、寫作和出版方式的變異、多媒體的出現。此類報導甚多,茲從略。

四、社會上依存關係之改變加劇

  • 行業之分合越演越烈
  • 組織結構的變異
  • 傳統財務結構的瓦解:由於傳播、溝通的成本下降,資訊取得、處理的成本下降,做事方法、程序、效果的改變。
  • 對分工合作的重視

開放的多元社會本來就比封閉的社會複雜。社會多元開放,各機構或社群依存的關係就隨著資訊的流向而建立起一個複雜的依存網。現在,資訊的典藏(儲存)、處理、和流通(通信)的環境改變了。數位化電子媒體提供了一個統一的環境:同樣的知識表達媒介,相容的處理設備,並且架設在同一個通達全世界的網路上。這改變雖然是在工程層面發生的,但是如前所述,它是基因,凡是用到資訊的地方都會輾轉地受到影響。這個影響,就是改變現有機構或社群間的依存關係,也改變了個人的社會依存關係。

例如:文件上了網路,就幾乎沒有了傳統的生產、儲存、運輸、和銷售(分配)等問題。因為使用者的取用就是生產,就是供需的匹配(分配);資料庫就是倉庫;而網路更是所有文件共同使用的運輸網和銷售網。這對文化事業影響甚大。

比方說,編輯和排版軟體的流行,使得許多機構和打字行的關係疏離了,這是分。又如,圖書館如今也做起大眾傳播和教育的事情:美國的圖書館政策在NII的影響下,已經宣告圖書館要從事學術新聞和社區新聞(對社區圖書館而言)的傳播工作,以及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的工作,這是合;它使得圖書館、傳播媒體、和教育機構的關係更密切,功能更重複,而呈現出整合的趨勢。

大體上說,機構之間若是只有服務的關係,則呈現出分的趨勢,有些行業將因之沒落。若是機構間存在著的是知識性質的關係,如共同擁有或使用同樣的資訊,則彼此間出現合的壓力。這種分合的關係改變,已經逐漸在我們社會上浮現。

例如:在學術界,目前傳播、教育、圖書館與資訊科學、語言學、資訊管理、資訊服務業(如加值網路、資料庫服務等)和電腦科學等領域的關係日益密切,而有呈現整合為一資訊學門的趨勢。又如,機關間以往權責的劃分既合理又清楚,可是如今多半面臨重新整編的壓力。對個人而言,亦產生職務適任和調整的問題。凡此種種皆是社會依存關係改變而引起的變局。

此外,在綱路上發展協力(collaboration)的工作環境已有數年,且已有小成。在家上班、遠距上班,虛擬鄰居(virtual neighborhood),虛擬社群(virtual community)等,都是突破現有時空障礙而導出的新工作環境和新的合作倫理的實踐。

五、競爭的尖銳化已威脅到個人的就業和機構的生存

  • 原因:傳播的效果使許多事,人盡皆知公開比較
  • 只有追求卓越,保有特色才能夠生存,是故提升品質、累積知識精益求精是必要的手段。

六、人文之重建:新做法、新觀念、新道德的形成

  • 涉及資訊時,什麼是正正當當社會可接受的行為?
  • 創造力的培育居首要地位這不是科學能做得到的。

自從我們社會民主開放以來,的確使我們接觸到更多資訊,也享有更大使用資訊的自由。可是,在這些方便之餘,令每個人感到切身之痛的卻是亂象四起。此二者彼此有關聯嗎?如果分析一下這些亂象就會發現,竟然絕大多數和資訊使用不當的行為息息相關。例如,特權就和非法或不正當地控制資訊互為因果。又如,多少追逐名利權勢的事不玩弄資訊的手段?如果資訊能儘量公開,即所謂透明化,不知能降低多少罪惡和不平之事。當準備迎接新資訊時代來臨時,導正使用資訊的行為是建立社會秩序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事。

當然,有許多不當的使用是因為個人道德的虧欠,這是老問題了,暫且不談。根據學者的分析,資訊使用是否得當的基本癥結,源於四個基本認識,即資訊的所有權(property)、使用權(access)、適用程度(availability)、和個人的隱私權(privacy)。換句話說,許多不當的行為是源於對上述四種認識的偏差造成的。如果社會上對這四種認識已有共識,那麼使用資訊不當的行為就可大幅降低,而新資訊時代的社會秩序將賴以建立。

此四者,所有權的觀念主導一切使用資訊行為的價值判斷,最是要緊;使用權主張資訊合理、公平、公開地享用,並照顧到取用資訊時涉及的執行細節 ;隱私權防止資訊的濫用並保障人權,在知的權利和用的權利間取得平衡;而適用程度則確保資訊的品質、正確性、準確度、合理的時效、以及相關的典藏、更新、維護等事宜。此四項觀念,在文件上網路之前便應預為綢繆,要不然將不知要付出多少社會成本,並使多少人因之受害。可惜國內對此似乎並沒有重視。然而,這條路遲早要走的。

對國民來說,能掌握這四項觀念,不僅可以在變局中保護自己的權益,更可以督促新資訊社會邁向正軌,因為一切NII的建設都以民有、民享為依歸。資訊的公開和使用實在像兩面開刃的刀,若不好好地嚴守使用規則,則勢必傷到自己。【謝, 1992】

根據前述數位化電子媒介的基本性質,數位資訊是取用不竭的資源,在資訊高速網路(information superhighway)的配合下,數位資訊的商品幾乎只有開發的成本,而幾無經濟上的製造、儲存、運輸、分配和銷售等問題。所以,數位資訊是可供全民共享的。由於資訊承載著知識,資訊共享即意味著知識的共享。雖然教育水準不同的人對同樣的資訊會有不同的理解和所得,但是資訊共享若能實現,就可以使我們更逼近知識共享的理想。所以,資訊共享的意義重大。然而要達到資訊共享,首先必需要釐清資訊產權的問題。

其實,在國外,自從文藝復興以來,知識一直被認為不是商品。這情形在知識掛帥的學術界尤為明顯。所謂學術自由是要求和鼓勵學者公開交換想法看法,公開發表研究的成果,以期學術界能不分種族、國界、信仰、階級等,鑽研出更豐碩的新知嘉惠全人類。這是學術自由的精義,也是知識共享的實踐。學術研究的工作一向可以得到政府的資助也正是基於這個理由。強制性的國民教育制度和公立圖書館制度的建立也都是以往推動知識共享的具體措施。

知識不是商品還有經濟學上的依據。依經濟學,商品必須在產權上有獨佔性,在使用上有排他性。知識都不具備此二條件:知識是給了別人自己並不會失去,此即無獨佔性別人用這知識時我也可以用這知識,這是無排他性。所以從經濟學的觀點,知識不是商品。同理,數位資訊也不是商品!

既然知識和數位資訊都不是商品,若還執意要將之據為已有,那就勢必要設許多人為的障礙了。專利權、著作權、版權、商標權等,都是這類人為的障礙。這些障礙並非全無道理,它至少可以讓私人投資的努力得到回報,可是目前的制度卻不盡公平合理。也有人以為,沒有自由競爭的機制,就沒有多彩多姿和高品質的創意。這話也有三分道理,可是將應公開資訊公開,並不妨礙它的精緻化和加值,仍可保有廣大的自由競爭空間。倒是,什麼資訊該公開?什麼資訊可以商品化?是我們目前亟待建立共識的課題。事實上,一個社會只有在健全的公共資訊系統之下,才有健康的資訊商品。【謝, 1994】這個共識與我們未來新資訊時代的長相如何息息相關,更關係到資訊共享的實施和國民取用資訊的權利。換而言之,界定公共資訊是建立新資訊社會的必要基礎,雖然這條清理資訊共享障礙的路崎嶇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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