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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學研究所 1995年8月30日

電子佛典的意義(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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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識與媒介

人類有「致知」的能力。我們古代論及認知問題時,常稱人為「能知」,也把人所知道的所有事務稱為「所知」。是故所知中有知性的成份也有感性的成分。從今日看來,「所知」就是指「知識」,而其範疇與近代對知識所立的種種定義比較,是最廣泛的,與人工智能所談的知識界說是相當一致的,頗適合本文引用作為討論的依據。所以,本文中凡指知識,即泛指人類之「所知」。

人類之「所知」或知識,總要憑借能被察覺的物質形式表達出來,才能供人們辨識、溝通、保存、和作種種利用。所以,自古以來,知識的表達是依賴物質的,也受限於這些物質的性質和所發展出來的表達技術。為了討論方便,讓我們用「媒介」一詞來指這種表達知識用的物質以及相關的技術。從人類文明發展的歷史觀察,媒介之於知識表達的影響非常大,凡是出現一種新媒介時,必定引起知識傳播方式的改變,進而引發組織和社會的變革,而產生新的文明。木簡、石碑、紙、印刷術等等是眾所周知古代的例子。近代化學感光物質的利用,引發了攝影、電影、刻版印刷、微縮影卷冊、甚至促成微電子技術積體電路(如:記憶晶片和微處理機)的發明等,這樣一連串的效應更是佳例。同理,廣播、電視、錄音、錄影等和電腦處理資訊的種種,亦莫不源於其特殊媒介之發明。

縱觀自古至今這些所用過的媒介,除了電子媒介以外,都是以消耗或破壞物質本身的方式來表達知識。因此,不僅要耗用物質,更要用去不少資源來達到目的。如果用以製成承載知識的產品的話,便會受制於這種媒介的物理性質,而有生產、儲存、運輸、分配等經濟上的問題。在使用時,除要注意保養維護以外,還要面臨折舊、損耗、腐壞、甚至於遺失、盜取、水火災害等等。因此,歷來知識傳播的代價都十分昂貴,並且受經濟法則的約束而無法擺脫商品化的箝制。是故雖有孔老夫子「有教無類」的氣度,雖然有「人類累積的知識應由全人類共同享用」的人權理想,但是在現實中是做不到的。所幸,電子媒介的出現使得這種情況全然出現了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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