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處理實驗室 專案計畫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 委辦研究計劃 1998年2月

第五章 網際網路內容的傳播理論探討
    ──從「傳播即文化」的向度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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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網際網路的內容及相關問題

一、幾個實例

以下幾個例子都是從「傳播即文化」的向度,反映我們目前正在形成的網路文化,也是我們文化現象的縮影。

例一:去年10月交大研究生的碩士論文【黃學碩,民86年】,針對交大BBS站的公共議題分析,發現有96%接受問卷調查的學生(N=163)上網看過交大校園版,每天上網的有84%多。但是,上網討論校園事務的文章,篇幅相當短,平均110字,最短的僅60字,最長的為270字。如此少的字數,很難討論深入,而且常常因謾罵、批評而偏離討論主題、無疾而終。研究結果並指出,網路上討論文章的品質有待加強。

例二:今年初清大一位大三學生因在網路上公開販售大補帖及色情光碟,而遭兩大過處分。該生的欺罔行為不只違反學術網路使用規範,甚至侵犯廠商的軟體版權。去年10月在初犯(販售大補帖)時,校方未究其刑責,僅給予口頭警告,並令該生關站且停止其宿舍網站使用權半年(詳見政大新聞系實習報,大學報,民國86年11月21日1版)。事實上,大專學生在校內販售盜拷光碟者不乏其人,誠如報載,他們是知法犯法。

例三:去年6月一位工學院研究生的論文【尤禮慧,民86年】指出,每位受訪的教師(N=49)都使用過網路,其目的是與人溝通、查資料、流覽、張貼文章、娛樂或輔導學生做作業。在教學上,這些教師僅利用網路統計學生成績或要求學生做作業。在校方強調資訊化的政策下,教師利用網路於教學的情形並不普遍。該研究發現,教師對使用盜版軟體的看法,有些教師對自己及對學生有鬆嚴不同的標準,也有8至19人(N=49)表示對著作權法,不了解【頁38-39】。

例四:去年10月下旬針對外匯市場政策,中央銀行副總裁許嘉棟對記者說:「……外界議論央行有無說謊權利,我不表示意見,但我認為『央行沒有講真話的自由』,以後要多做少說。」(中時晚報,民國86年10月20日,2版)

以上四例反映了一些中國文化的特徵:缺乏討論、批評的素養(例一),不尊重法律規定及縱容姑息態度(例二),雙重標準、不求甚解、不知法(例三),以及不面對事實及不講實話(例四)。此外,例一更充分反映了網路使用者語文表達能力的限制。

二、內容水準參差不齊

由於三年三百萬人上網政策的推動,由於民間視網路為商機的熱切,也由於台灣區學術網路的免費,使目前上網人數遽增。可是,正如前一節的例子,網路素養卻未因而提高,而國人的一些積習則充分在網路上顯現出來。

在政府大力推動中小學生上網的政策中,硬體學習(如電腦操作、上網練習)和網路首頁(homepage)設計為其主要推動項目,而網際網路內容的語文表達、網路行為的規範、網路對人文社會的影響則少有涉及,其中尤其欠缺的是提昇網路內容的語文表達能力。另外,從教育部的資料可知【教育部電子計算機中心,民國85:7-10】,在國中小、高中職及專科等各級學校,資訊普及教育的目標及課程實施之內容概要,幾乎完全沒有「網路或電腦內容語文表達」以及相關的傳播及文化的項目。其教育目標如下:【教育部電子計算機中心,民國85:7】

國小:讓學生瞭解電腦與生活之關係及簡易電腦之操作,以增進使用電腦的興趣。

國中:培養學生應用電腦的基本技能及正確使用資訊的態度及習慣。

高中:學習電腦科學的概念及原理及培養應用電腦解決問題的能力。

高職:學習電腦對相關行業的應用,以備將來就業所需。

專科:認識電腦在專業上的應用及培養應用技能。

如上所示,教育目標中完全沒有「電腦與傳播」、「電腦與文化」或是「電腦在我們社會、文化中的角色」等方向。至於針對高中教師開設的網路應用的相關課程,亦僅止是「TANet網路資源介紹」、「電話撥接使用網路資源」、「認識UNIX作業系統」、「WWW多媒體資訊系統的介紹與使用」等綱要。與網路系統息息相關的技術寫作、手冊撰寫從不曾列入課程。事實上,科技時代最基本的技術寫作一直不曾受到各級教育人員的重視。

網際網路的內容在網路素養及相關教育不足的情形下,普遍水準有待提昇。瞿海源指出,在熱門網站中,術數、情人、遊戲、漫畫、個人寫真和交友等內容最多。相形之下,醫藥、藝術、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人文學的網站就顯得少了許多。

不過,近半年來,一些學術機構,行政及科技機構相繼推出網站,提供知識性、參考服務的資訊,的確為原本貧乏、粗糙的中文網際網路內容增色不少。嚴格來說,這些機構處理資訊內容,提供上網素材,並製作成網路內容的過程中,除極少數有長期經驗者(如中研院)外,大都「從做中學」,尤其是對資訊內容的選取、通俗可讀(可看)等專業知識及技能的學習及經驗交換,花費相當多的精力。如果有製作完備細節的技術手冊及相關的傳播(含影視訊息)寫作手冊,豈不省事多了。

總而言之,中文網際網路內容的水準之提昇以及內容之充實,根本癥結不在網路法規管理、網路技術及網路性質等之認識,而在使用者溝通能力(即傳播素養)及網站內容提供者的傳播、文化水準。而此也是國家資訊基礎建設(NII)推動三、四年來從不曾提及的,甚至最近的NII推動方案之草案,亦未觸及此札根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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