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處理實驗室 專案計畫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 委辦研究計劃 1998年2月

第五章 網際網路內容的傳播理論探討
    ──從「傳播即文化」的向度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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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網際網路內容的政策反省

一、傳播政策在那裡?

以往,大眾傳播媒體的最高指導原則是三民主義,因此,傳播媒體是國家政治機器之一環;反共言論、均富平權思想散佈在各類傳播媒體上,而媒體所有權及管理權也多在黨政軍之手。傳播政策依循當時英美思潮下的傳播哲學擬定,因此傳播的守望(告知)、教化(教育)、決策及娛樂功能成為各類媒體內容規劃的依據。在此理念下,傳播內容是經過意識形態、菁英知識等的層層篩選(或自我檢查)。所以,政治歷史及文化等因素的考量下,黑色、灰色、黃色的訊息被過濾掉,而抵制日化的政策亦反映在傳播媒體的內容;像日片、日劇是不准播出的。

近年來,尤其是報禁開放以來,漸漸的看不見三民主義最高指導原則:廣電法規、有線電視法、公共電視法及相關的施行細則都沒有政策指導方針。而原有的新聞、社教及公共服務的比例則形同具文;有些有線電視台甚至完全沒有社教、公共服務或兒童節目,反而是日劇、日片解禁之後,於民國8384年起播出比率急劇增加(有佔全週總數時的22.6%,及平日26.6%的情形),其他如港劇、港片的比率也在民國80年初起遽增,詳見劉幼琍的統計【民國86: 167-269】。如今,黃、黑、紅、灰各色訊息比比皆是,名為自由、開放,實則主管機關失責,不依法管理。

本質上,媒體對人們,尤其是對兒童及青少年的影響,絕非現行所謂的自由開放之媒體管理理念得以保障。觀諸世界各國的傳播政策,「自由開放」絕不是放縱、不管,而媒體也不是只為己利而置公益於不顧。目前國內多數自由開放的主張,顯然有曲解「自由開放」之虞。

簡言之,開放政策之下,媒體的競爭成為經濟勢力的瓜分,而財團負責人的政黨地位則形成不公平的自由競爭。即使美國的自由競爭也只是理論上的「公平」,在實際運作時也只是少數大企業參與媒體所有權經營權的角逐。

在國內,前不久兩大財團掌控下有線電視的爭奪造成斷訊、違約事件,真正的犧牲品是觀眾,政府相關部門竟然束手無策。傳播界及法界人士大都知道,不是無法可管,而是不敢執行;不是沒有懂得政策之專家,而是在諸多利害衝突下訂不出政策。

有線電視兩大財團的斷訊事件正是我們當前的文化表現;以「傳播即文化」的理論來看,傳播組織的運作、傳播內容的表現及從業人員的行為,都是這個社會文化的縮影。

二、他山之石

我國主管廣電媒體的機構主要為新聞局和交通部,前者主管內容表現及其相關法規和人員管理規範等,後者則負責技術、技術人員及相關法規的監督、考核等。

嚴格而言,國內的相關法規及制度都有相當規模且亦因時代變遷而修改、調整過。以廣播電台為例,自民國79年初起連續三年內,以密集深入嚴謹的評鑑小組對所有電台做總體檢,並切實要求改善。即使參訪國外的情形,國內各方面都有相當規模,唯獨在整體表現上,中外差異頗大,究其因則在文化之不同。

以英、德、法三國為例,三國的廣播事業,由政府擬定政策,團體監督管理,民間自律經營。其政府政策及民間的經營,都不會閉門造車,而是反映社會的多元,亦注意市場機能及民眾所需。一切經營依法行事,而法律的規定及自律行為均力求保護聽眾為先。日本的情形亦大致相仿,其業者除遵守相關法規外,相當講求徹底自律及責任承擔。

反觀我國法律精神、法條、自律組織等都有書諸文字,亦有主管單位及監督、自律體系,唯獨不足的是「切實執行」、「切實遵行」,而聽眾權益多半在業者經營利潤優先之下有所犧牲。追根究柢癥結即是文化;由於文化的不同,我們的傳播制度即使因襲了美日等國的模式,表現出來的就是缺了角的圓。換言之,傳統的傳播媒體的弊端(如前述廣電媒體的過去政治掛帥、今日經濟主控的影響)一樣會反映在有線電視、衛星電視事業體系,而新型式的電信傳播體系亦難逃其陰影。

網際網路時代,欠缺文化問題的考量,缺乏宏觀長遠的視野,終將為全球性、國際化的經營者取代。

三、多語言網際網路的理想

工程師出身的Edwin J. Smura十多年來,一直在世界標準組織中大聲疾呼多語言、多文化網路環境的建置。依其看法,有關拼音文字體系/家族的電腦符碼交換,在技術上困難較少,目前問題最多的則是非拼音語系的語言文字,如東方語言。而此正是減緩多語言、多文化網際網路地球村的構想實現的因素。他強調網際網路的內容,各國應加強自己的文化特色,致力於自己語文的應用,尤其應從網路使用者的角度設計訊息。至於不同語言間的翻譯問題則應由網路技術克服。換言之,網路使用者除了要學上網技巧及相關知識外,不必為了看他國消息而學他國語文,否則各民族的語言、文化特色如何延續保存?

Smura認為國家的責任就在改善人民的生活,藉著網際網路的個人媒介(personal medium,相對於大眾傳播媒介而言)特性,個人生活得以改善。而相關人員,尤其是政府人員、學者和產業科技人員應致力開發網際網路突破語文障礙的技術。此點正是本章緒論中談及的漢字處理的問題。Smura比喻說,就如當年全錄發明的影印機,現在人人會用,其簡易操作的技術連幼稚園的孩子都不必學。網際網路亦將如影印機一樣。當然這些都必須等待網際網路的溝通不再受限於語言文字的障礙那一天的到來。

Smura的訪談及著作中可知,網際網路上東方語文的問題必須靠使用這些語文的人自己去研究克服。道理不辯自明:只有使用這些語文的人才能真正感受到其蘊涵的文化情感。同樣的,我們的網際網路內容必須靠我們自己去文化中尋找、整理、開發及創造(詳見本研究報告第四章)。

四、文化政策是什麼?

過去,復興中華文化是政策;現在,本土文化也是政策,但是,明確的政策方向在那裡?語文政策為何?詳細查閱可查訪的資料,卻看不到任何長期文化政策研究的成果。沒有系列研究、分析的依據,沒有長遠宏大的歷史觀點,任何一時興起的主張一旦化為政策執行推動的項目,終究是零碎、短暫,禁不起時代的考驗,反而擾亂了自然演進的文化歷程。尤其是蓄意拋開既有的傳統文化之政策主張,或亟力引進他人的語言文字反而忽視本國語文之提昇,都是藉人為干預的方式,影響文化的自然發展,必然帶來社會的紛亂、人心徬徨之不和諧。

嚴格來說,我們現代的文化風貌為何?我們的文化內涵為何?沒有研究的答案。而我們的文化政策依據在那裡,文化政策推動項目有那些、分幾年達成、如何評估?都不得而知。果真如此,網際網路的政策如何納入文化的考量?而缺了文化的向度,網際網路的發展勢必無法切實掌握社會脈動,結果往往是事倍功半,甚且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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