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科技顧問組
委辦研究計劃 1998年2月
第六章 中文網路教學系統與華僑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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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語
構建一個網站,除了宣導性和新聞性的資訊服務外,並提供多樣性的語文和藝能的教學、有關中華歷史文化介紹乃至深入探討的學習環境,以及文化典藏和藝文活動的欣賞,其實就是構建了一個虛擬的文化中心(Virtual Cultural Center)。本質上,這是一個全球性的整合資訊服務系統。負責的單位(僑委會)只需要在一地構建和維護網站,就可以為全球各地的僑胞提供教學、藝文活動及彼此溝通的服務。
這樣的一個虛擬文化中心,自然不能完全取代原來文化中心或華僑學校的全部功能。人際間面對面的交流和網路上的遠距溝通畢竟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即使有了這樣一個虛擬的文化中心,讓僑胞們可以便捷而有效的學習祖國語文和傳統文化,我們仍然需要實實在在的文化活動中心,讓同一地區的僑胞有一個地方來見面相聚,增進情感、凝聚向心力。全球性的虛擬文化中心,和地區性的華僑活動中心相輔相成,或許是未來僑教的一個新方向。 在行政院推動「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計畫」之時,僑委會原有建構「全球華文網路教育中心」的構想。若能妥善地規劃執行,當不難實現前述「虛擬文化中心」之理想,以推廣華僑教育,傳播中華文化。 首先,主持此一計畫的單位,必須對自己的角色有正確的認識:他應該是一個提供資訊服務的管理者而不是一個從事資訊製造的生產者。這就好像傳統圖書館的任務在於出版品的典藏和促進其流通,但不會自己去從事寫作和出版。「全球華文網路文化中心」(或任何其他適當的名稱)的基本任務,也應該定位在有關華文教學以及中華文化傳播的資訊的收集和流通,而將內容(content)的發展和教材的製作留給其他的文教和資訊工作機構。 既然網路文化中心是一個有特定任務目標的資訊服務系統,其所收錄的資訊內容,應符合一定的規範(criteria),而非漫無標準的隨意取捨。尤其在資訊愈來愈商品取向、智慧財產權愈來愈受重視時,如果缺少了客觀的規範,很容易導致利益的糾葛。其實這也是網路文化中心不宜自己去開發內容的原因之一,以避免利益的衝突。因此,在推動構建網路文化中心時,優先須作的一件工作,就是制訂其所收錄資訊內涵的規範。一旦有了明確的規範,就如同專業圖書館或美術館會根據自己的典藏準則,盡力收羅出版品或作品以充實館藏。網路文化中心也必須主動積極的去尋找、取得和收錄合適的資訊內容。傳統圖書館或美術館的採購和典藏部門的功能,在這裡也有其相對應的部分,只是取得前的談判商議和取得後的編目分類,方法未必相同。因此,網路文化中心的組織和人力、經費資源應適當配置,作業流程應合理設計,才能有效發揮資訊內容產品的獲取(採購)和收錄(典藏)功能。如果網路文化中心發現某些特別的網路上華僑教育教材難以取得,僑委會就應該另編預算,委託國立編譯館或其他公民營學術文教機構進行開發,完成後再由文化中心依其規範,按照正常程序收錄。 資訊的價值,貴在傳播。網路文化中心所能提供的資訊服務,其內涵再充實,品質再精緻,若乏人問津,就如同無人利用的圖書館、無人參觀的美術館一樣,是一種浪費。要讓網路文化中心發揮理想中普及華僑教育、傳播中華文化的功能,除了內容本身的吸引力之外,系統使用上的便捷性,也是必要的條件。就技術層面而言,如何使中文網路教學系統能具備普遍方便使用的特性,在本研究報告第四部份將會作深入討論。而在另一方面,使用者的資訊素養,尤其是包括對資訊系統的期許的資訊價值觀,對網路文化中心的成敗,也有相當大的影響力。華僑社會成分背景複雜,教育程度、社經地位差距很大;如何從目前的僑校和僑社活動切入,推動普及的資訊素養教育,並建立必需的資訊傳播環境,則是另一項艱鉅的挑戰。 參考文獻一、論文、書籍 【宋秀容,1983】宋秀容,〈華僑問題的中心---僑教〉,《文藝復興》,148,(民國72年12月)。 【張一蕃,1997】張一蕃,〈資訊時代之國民素養與教育〉,《資訊社會對人文、社會的衝擊與影響》,(台北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民國86年6月)。 【鄭彥棻,1959】鄭彥棻,〈我們對華僑教育的信念〉,《華僑教育導論》,(海外出版社,民國48年)。 【謝清俊、林晰,1997】謝清俊,林晰,〈中央研究院古籍全文資料庫的發展概要〉,《中文計算語言學期刊》,1(2),(民國86年2月):105-130。 【謝瀛春,1997】謝瀛春,〈數位媒介對大眾傳播的革命性挑戰〉,謝清俊、尹建中等,《資訊社會對人文、社會的衝擊與影響》,(台北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委,民國86年6月)。 二、網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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